警將軍澳彩明邨冚賭檢啤牌 4翁被捕遭起訴最老80歲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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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今日(15日)在彩明邨冚賭,檢獲啤牌及少量賭款,並拘捕4名本地男子(66至80歲),他們已被控合共一項「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進行賭博」罪,案件將於8月15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將軍澳警區特別職務隊在彩明邨冚賭,拘捕及起訴4名男子(66至80歲)。(警方提供)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 《賭博條例》,任何人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進行賭博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5萬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