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東九打擊酒後駕駛等罪行 一連三日行動中拘九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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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於8月1日至8月3日,在區內展開打擊「酒後駕駛」及「停牌期間駕駛」。行動中,人員共拘捕9名司機、及向5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警方指,人員於8月1日在觀塘開源通截查一輛形迹可疑的私家車,經初步調查後,車上一名36歲姓林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同日晚上,人員在觀塘鯉魚門徑發現一輛私家車搖擺不定,懷疑該私家車的司機酒後駕駛,遂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該名46歲姓楊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昨日(8月2日)凌晨,人員在巡經黃大仙太子道東期間,拘捕3名分別30歲、46歲及58歲(姓劉、吳、及蔡)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
至今日(8月3日)凌晨約1時,人員在巡經觀塘藍田站公共運輸交匯處,拘捕兩名分別44歲及50歲(姓吳及姓譚)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此外,在凌晨約2時,人員在巡經觀塘繞道時,拘捕兩名分別44歲及59歲(姓黃及姓姜)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
警方指出,以上所有被捕司機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根據法例,「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乃嚴重罪行,兩項罪行一經定罪,各可處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