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反黑行動搜天水圍村屋 檢大量伸縮棍、開山刀及棒球棍 拘2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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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2隊根據情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15日)下午在天水圍區內展開反三合會行動。行動中,警員突擊搜查天水圍一村屋單位,在單位內檢獲14枝伸縮棍、4把開山刀及2枝棒球棍;並以涉嫌「藏有違禁武器」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拘捕一名31歲本地男子及一名23歲本地女子,2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藏有違禁武器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均屬刑事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7章《武器條例》第4條,任何人管有違禁武器,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3年,而管有攻擊性武器,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意圖將攻擊性武器作任何非法用途而管有,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00及監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