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發訊息恐嚇官員宗教人士、揚言殺百女 32歲男判3個月醫院令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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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現年32歲男子,涉於2024年8月至9月期間,透過facebook發政府官員、宗教人士等,發送恐嚇訊息。他同年9月被捕,其後被起訴,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案件今日(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該名男子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3個月醫院令。

涉案男子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3個月醫院令。(資料圖片)

翻查資料,警方於2024年9月7日接獲報案,指有人透過社交媒體平台的即時通訊程式,向政府官員、宗教人士及餐廳職員等多人發送恐嚇訊息,有人在訊息中提及曾被欺凌。機管局當時亦接獲同類訊息,發送者聲稱未能結交女性,故要在機場殺害100名女子。警方接報後拘捕疑犯,經調查後發現他另涉恐嚇政府官員。

警方指出,「刑事恐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