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網傳新界的士車尾廂載電單車 網民:拖車嗰份都畀佢撈埋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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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影片及照片,可見一輛新界的士在元朗公路沿中線行駛期間,車尾行李廂放置了一部電單車。有目擊事件的駕駛人士透露,事發約今日(10日)下午3時許,他駕車沿元朗公路行駛時,目擊該輛的士的車尾廂放置了一部電單車,目測的士司機有以繩索繫穩,車冚亦未見晃動,惟該名駕駛人士擔心安全,不敢尾隨的士,故在鄰線行車。

網上流傳3月10日下午,元朗公路有新界的士尾廂載電單車。(網上圖片)

事件引起網民嘩然,均稱難以置信,甚至有人質疑是AI生成的影片及圖像,亦有人直斥的士司機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力學裏面唔似真實嘅圖片喎又係ai創作」、「係咪拍戲」。

有人戲謔車尾廂載行李每件收費6元,較召拖車便宜,不過一旦被警方檢控,罰款隨時貴過拖車費,「個的士佬接呢張單先好笑」、「拖車果份都比佢撈埋」、「闊過車身阿,比單你仲貴過比陁車$(拖車錢)」、「呢件唔止收六蚊」,但有人指影片及照片均未見到的士車牌,笑言「無法抄牌,無法影快相,因為車牌向天。」

網上流傳3月10日下午,元朗公路有新界的士尾廂載電單車。(網上圖片)

根據運輸署資料,大型手提行李須放入的士車尾行李廂,以免損壞車廂。的士司機可就每件擺放在車尾行李箱內的行李;或每件擺放在車廂內而長、闊、高總和超過140厘米的行李,收取行李附加費。一般的士車尾行李廂可容納大約3件普通體積(1.7米長X0.7米闊X0.5米高)的行李。

而根據香港《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章)第41條,的士僅可用作運載乘客及其個人手提行李,禁止運載貨物、屬危險或厭惡性質或未經牢固包裝的貨物。若行李過大、過重或妨礙安全,即屬違規。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網上流傳3月10日下午,元朗公路有新界的士尾廂載電單車。(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