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警區拘3男女 涉機艙盜竊及藏胡椒噴霧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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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警區昨日(4月1日)接獲報案,指一名男乘客在一班由越南飛往香港的航班上,將手提行李放在座位上方置物櫃,其後發現行李內的財物不翼而飛,包括共值約1千港元的港幣和人民幣,懷疑被人盜去。

警方呼籲市民在機艙內應時刻保持警覺,將隨身行李上鎖並妥善保管。(資料圖片)

機場警區人員接報到場,初步調查後,拘捕兩名分別34歲和52歲的內地男子,涉嫌盜竊。兩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另外,機場警區於同日接獲另一宗報案,指機場保安人員為出境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期間,發現有一件屬於一名打算前往上海的37歲本地女子的手提行李內藏有懷疑胡椒噴霧的違禁物品。經調查後,拘捕該名女子,涉嫌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該名女子獲淮保釋候查,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警方呼籲市民在機艙內應時刻保持警覺,將隨身行李上鎖並妥善保管,在離開座位時要格外小心,必須將現金和貴重物品隨身攜帶或交由同行親友保管。離開機艙前,旅客亦應仔細檢查個人財物。警方提醒市民,「盜竊」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

警方提醒市民,有部分旅客因不同原因攜帶違禁物品如伸縮棍、鐵蓮花、彈簧刀、子彈殼或胡椒噴霧出入香港境內,均屬違法。(資料圖片)

同時,警方亦提醒市民,有部分旅客因不同原因攜帶違禁物品如伸縮棍、鐵蓮花、彈簧刀、子彈殼或胡椒噴霧出入香港境內。然而,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違禁物品上機,不論置於手提或寄艙行李,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