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與警方全港反黑工 拘27人包括5僱主
入境事務處於5月22至28日,在全港多區展開「曙光」、「促進」反非法勞工行動,聯同警方的「冠軍」行動,搜查餐廳、裝修單位及商場等多個目標地點,拘捕22名懷疑黑工及5名僱主。
被捕黑工為17男5女(26至59歲);涉案僱主則為4男1女(35至52歲),有關僱主的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稱,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處方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已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
市民可使用舉報非法勞工專線185-185、傳真2824-1166、電郵anti_crime@immd.gov.hk、或登入入境處網址www.immd.gov.hk利用「網上舉報違反入境條例罪行」表格向入境處舉報僱用非法勞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