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荃灣商場放蛇檢$10萬電子煙彈 拘男負責人女職員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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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警區雜項調查隊人員經深入調查,今(10日)派員喬裝顧客,於大河道一商場店舖購得一盒懷疑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彈。人員隨即表露身份,當場拘捕一名31歲姓黃店舖男負責人及一名25歲姓梁店舖女職員,涉嫌「管有第I部毒藥」及「非法銷售第I部毒藥」。人員並於店舖內檢獲一批懷疑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彈,市值約10萬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尼古丁屬於第I部毒藥。非法銷售或管有第I部毒藥,每項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及罰款1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