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裔律師投訴遭三警襲擊 涉誤導警務人員被捕

撰文:楊婉婷 林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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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持有香港身份證的42歲巴基斯坦裔執業律師,去年到尖沙咀警署代表另一名涉嫌販毒的巴籍人仕,其後他對警察作出的投訴指控包括毆打、恐嚇及疏忽職守等。投訴警察課接獲投訴後作出調查,包括為投訴人落口供及翻看閉路電視片段,調查發現他所作的投訴與事實不符,涉蓄意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及誤導調查人員。投訴警察課在取得律政司意見後,今日(25日)以涉嫌誤導警務人員拘捕該名律師。

投訴警察課九龍第二隊陳政賢督察表示,投訴警察課於去年11月24日接獲一宗投訴,投訴人聲稱有警務人員行為不當,包括有三名警務人員襲擊該名投訴人,投訴警察課展開全面調查。根據所得證據,顯示投訴人蓄意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及誤導調查人員,警方在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於今日拘捕該名投訴人一項誤導警務人員,案件由投訴警察課九龍第二隊跟進。

警方重申,投訴警察課會以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方式調查每宗投訴個案,但任何人若向警務人員作出虛假投訴,會面對非常嚴重的後果,包括被刑事檢控。

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64條,任何人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或導致他人虛報有人犯罪;或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的陳述或指控,以誤導警務人員,即屬犯罪,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該名被捕人為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子,持有香港身份證,是一名事務律師

🔹 被捕人在事發當天去到尖沙咀警署,是 代表另一名涉嫌販毒的巴籍人仕

🔸 被捕人對警察作出的投訴指控包括毆打、恐嚇及疏忽職守等

🔹 投訴警察課接到投訴後,作出調查包括為投訴人落口供 及翻看相關閉路電視等

🔸 調查發現被捕人所作的投訴與事實不符,投訴警察課在取得律政司意見後,作出今天的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