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屯門查運送危險品車 檢548支未經批准氣瓶 1男負責人將被控
撰文:楊嘉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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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5日)中午約12時,消防處人員在屯門康寶路一處圍封空地進行突擊巡查,其間發現多輛持有效運載第二類危險品牌照的車輛,點算後發現車輛合共存放548支懷疑未經消防處批准的氣瓶,消防處人員在現場截獲一男負責人,懷疑與案件有關,他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將會被消防處檢控。為了保障公眾安全,消防處已將涉案的懷疑第二類危險品檢走。
消防處指,人員在截查相關車輛後,發現車上載有大量壓縮氣瓶。經過一連兩日(6月5及6日)在現場仔細檢查及點算後,發現相關車輛上合共存放548支懷疑未經消防處批准的氣瓶,該批氣瓶所貯存的氣體主要為氧氣、氮氣、乙炔及二氧化碳等。
消防處表示,一向十分關注公眾使用危險品的安全,並不時作出例行及突擊巡查。消防處呼籲市民,切勿過量貯存第二類危險品(壓縮氣瓶)及切勿使用未經消防處批准的壓縮氣瓶,免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