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袋」容量僅達包裝說明6成 海關拘分銷商董事及零售商東主
撰文:魯嘉裕
出版:更新:
香港海關發現一款報稱容量「6000毫安培小時」的外置充電器,經測試後其容量僅達6成,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人員昨日(7日)從涉事分銷商辦公室檢獲229件外置充電器,海關人員拘捕分銷商男董事及零售商女東主。
海關指早前接獲舉報,一個外置充電器分銷商所售賣一款聲稱容量為「6000毫安培小時」的外置充電器,其實際容量與聲稱容量不符。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於灣仔一間零售商試購該款外置充電器,並把兩個樣本送往認可檢測所檢驗電容量。 檢驗結果顯示兩個樣本的電容量分別為3715毫安培小時及3755毫安培小時,與貨品所聲稱不符。
海關昨日搜查該零售商及其分店,並沒有發現該款外置充電器;同日亦搜查分銷商辦公室,檢獲該229件懷疑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外置充電器,市值約3.8萬元。行動中拘捕分銷商一名39歲男董事及零售商一名40歲女東主。海關人員亦到全港各區進行巡查,暫未有發現該款外置充電器出售。
海關表示將會就檢獲的外置充電器作進一步檢驗,以確定其電容量,案件仍在調查中。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購買前更應清楚了解所購買產品詳細資料及其聲稱容量。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