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處建議3種致命物質 納入危險藥物條例規管
保安局禁毒處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建議,將3種物質納入《危險藥物條例》附表1規管,分別為「MT-45」、「4,4’-DMAR」及「芬納西泮」,預期可於2016-17立法年度內提交修訂命令,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以防患未然。據禁毒處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上述3種物質目前均已被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列入國際管制。而「芬納西泮」在香港是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管制。
「MT-45」、「4,4’-DMAR」無醫療用途
「MT-45」是合成類鴉片藥物,其烈性與「嗎啡」相若,用法包括口服、經鼻孔吹入、吸入及塞肛。服用後會產生中毒反應,包括呼吸困難、失去知覺、感覺異常、失去平衡、視力模糊,以及持續性失聰。於2013年至2014年,瑞典共有28宗有關死亡個案。
「4,4’-DMAR」為新型精神科藥物,於2012年底在歐洲首次被發現,「4,4’-DMAR」為藥片或粉末,一般服用方法是經鼻孔吹入及口服。服用後會出現的癥狀,如暈眩、高温症、口腔積沫、呼吸困難及心臟驟停。於2013年至2014年,匈牙利、波蘭及英國合共呈報有32有關死亡個案。
目前為止,「MT-45」及「4,4’-DMAR」並無認可的醫療用途,香港亦沒有含此兩物質的註冊藥劑品,但在香港並未受管制,香港執法機關也沒有本港檢獲記錄。
本港過去3年檢獲逾六千片「芬納西泮」
而現受本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管制的「芬納西泮」,本港並無含此物質的註冊藥劑製品。「芬納西泮」是於1975年在前蘇聯研製,後來用以治療睡眠失調、焦慮症、酒精使用失調及癲癇症。「芬納西泮」有片劑、注射液及透皮貼劑形式,若服用較高劑量,會誘發肌肉軟弱無力、沉睡及昏迷;如與其他中樞神經系統鎮抑藥物,尤其是類鴉片藥物及酒精同時服用,會產生強烈毒性,從而增加呼吸困難及死亡的風險,外國已有多宗死亡案例。
執法機關在過去3年,檢獲「芬納西泮」藥片共有6318片,而於2013年曾檢獲逾1.9萬片。不過自2012年1月至今,本港並無此物質的進出口貿易報關記錄。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列入附表1第I部的物質均屬危險藥,受衞生署實施的牌照制度管制。進口、出口、供應及製造這些物,均須向衞生署申領牌照;非法販運及製造這些物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而非法管有及服用這些物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