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灣道便利店遇劫失香煙及2,000元 警一周後拘疑涉案藏摺刀男

撰文:劉定安
出版:更新:

警方表示,7月26日凌晨1時左右接獲報案,指一名男子懷疑於長沙灣道一便利店內以刀指嚇一名女職員,並劫去約2,000元及一包香煙。該名男子其後逃去。案件中沒有人受傷。深水埗警區刑事部接手調查案件,聯同長沙灣分區特遣隊翻查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昨日(8月3日)下午2時半左右,在南昌街一大廈外截查一名47歲姓郭的本地男子,於其背包內搜獲懷疑犯案時所穿着的衣物、及一把長約17厘米的摺刀,該男子涉嫌「行劫」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搶劫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藏有攻擊性武器屬嚴重罪行,任何人藏有任何攻擊性武器並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罰款5,000元或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