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油尖區搗3間無牌酒吧 拘3名負責人 票控24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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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油麻地分區雜項調查隊、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及油尖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昨晚(20日)至今日凌晨進行代號「戰馬」(WARHORSE)的打擊無牌賣酒行動,突擊搜查三間懷疑無牌酒吧。拘捕3名負責人,一共有24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警方昨(20日)晚約11時突擊搜查彌敦道一懷疑無牌酒吧,一名27歲姓廖男負責人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以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被捕。另外,該處所內4名本地男子及3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4至28歲,全部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2男2女同時涉嫌「在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被捕。

在無領取牌照地方飲酒可被罰款2000元

另外,警方今日(21日)凌晨約2時突擊搜查柯士甸路一懷疑無牌酒吧,一名46歲姓黃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以及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被捕。該處所內9名本地男子及3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8至42歲,全部涉嫌「在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被捕及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F章)被票控。

(警方提供圖片)

警方亦到寶勒巷一間懷疑無牌酒吧調查,一名44歲姓吳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以及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F章)被捕。另外,該處所內4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0至52歲,全部涉嫌「在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被捕及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行動中,警方一共檢獲357罐罐裝和支裝啤酒及18支烈酒和餐酒。

根據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第17(3B)條及第109B章《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25A條,處所負責人須領有有效酒牌,才可售賣及提供任何酒類給顧客在場所飲用,否則可被警方拘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另根據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及第109B章《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32條,於無領取有效酒牌牌照地方飲用酒類飲品,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