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屯門掃黃及打擊黑工 拘6女子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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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警區特別職務隊、特遣隊、雜項調查隊及刑事部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日(17日)下午約3時在區內展開掃黃及反非法勞工行動,突擊搜查區內21間樓上按摩場所,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及4個懷疑僱用非法勞工的場所。行動中,人員共拘捕一名本地女子及5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35至45歲,分別涉嫌「協助管理賣淫場所」、「非法入境」、「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及「違反逗留條件」,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人員檢獲一批證物,包括按摩床、按摩油、避孕套、毛巾、即棄內褲、相關場所的海報及招牌燈箱等。屯門警區指將繼續採取情報主導的策略,打擊區內各種犯罪活動。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而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