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偕入境處打擊非法勞工 4印尼女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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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灣仔分區及跑馬地分區特遣隊、軍裝巡邏小隊及入境事務處,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27日)大約清晨6時展開代號「冠軍」的跨部門反非法勞工行動,突擊巡查灣仔區內多個地點,總共拘捕4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30至41歲,涉嫌「逾期居留」,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稍後將交入境事務處跟進。據了解,4名印尼籍被捕女子持有過期身分證。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被判罰5萬港元及監禁2年,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者均會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