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跨國信用卡資料盜竊集團 拘3男涉4400次可疑交易 涉款270萬

撰文:吳詠瑩 陳泳蘊 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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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有本地零售商向警方報案指,懷疑有海外信用卡用戶資料被盜用,並在該零售商網上購物平台消費。經調查後,警方商業罪案調查於昨日(9日)展開代號「銀山」的拘捕行動,搗破一個跨國信用卡資料盜竊集團。
警員突擊搜查上水嘉富坊一個貨倉,以涉嫌「串謀詐騙」及「違反逗留條件」拘捕3名持雙程證中國籍男子,年齡介乎20至29歲。犯罪集團涉嫌在獲取受害人的信用卡資料後,於本地零售商的網上購物平台購物,其後轉售圖利,涉及金額共約270萬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陳偉基(中)、總督察柯詠恩(右)、高級督察麥偉光(左)簡報案情。(黃偉民攝)

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陳偉基表示,較早前商業罪案調查科接獲本地零售商報案,懷疑有海外信用卡資料被盜用,並在本地不同零售商的網上購物平台,購買大量日常生活用品,當中包括洗衣液及奶粉等,價值由數十元至數百元不等。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柯詠恩表示,警方於6月接獲本地零售商報案後展開情報分析調查。她指該集團活躍近一個月,利用盜取而來的海外信用卡號碼、授權碼等資料進行未授權交易,在本地零售商網購平台購買大量奶粉、藥油、洗衣液等日常用品。及後安排貨物送往集團所租用的指定貨倉,並由集團成員收取相關貨物後轉售圖利,當中涉及約4400宗交易、金額約270萬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麥偉光表示,於昨日(9日)展開拘捕行動。行動中,商罪科探員喬裝成送貨員,聯絡相關收貨人,並安排監控派遞,突擊一個位於上水嘉富坊的貨倉。麥指,當警員進入貨倉時,貨倉仍然運作中,有集團骨幹成員在貨倉內處理不同贓物。

警方隨即展開行動,拘捕3名持雙程證的中國籍男子(20至29歲),他們涉嫌「串謀詐騙」及「違反逗留條件」。3名男子的角色分別是用盜取的信用卡資料於網上購物,負責接收並處理貨物再轉售圖利。行動中,警方起回部分贓物,包括盜用信用卡資料所購買的洗衣液及奶粉等。警方指,案件仍在調查當中,有關被捕人士仍被扣查,將落案起訴,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士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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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徒「密食當三番」 以小額消費避開銀行監察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麥偉光表示,集團所盜用的信用卡資料主要來自法國、美國、紐西蘭及沙特阿拉伯等,而每宗交易只涉及數百港元,相信集團利用進行大量小額交易,以避開銀行對大額交易的安全驗證指施。另外,小額消費亦可以避開銀行監察,同時低簽帳額亦令到信用卡卡主難以發現,令騙徒可以乘機大量購買貨品,然後再轉售圖利,達至「密食當三番」。警方又指,留意到因是次案件牽涉海外受害人,故警方將會聯絡國際刑警等,分享相關犯案手法及犯案趨勢,交換犯罪情報。
陳偉基補充,在6月初香港金融管理局向業界推行了7項措施,以預防類似騙案發生,包括呼籲銀行由客戶同意下訂信用額;如要超過信用額須得到客戶同意;銀行亦可讓客戶自行決定可否進行無卡交易;同時當信用卡綁了支付功具時應有多重認證;並建議加入一鍵鎖卡的功能,當出現不妥時能在電話或電腦上鎖卡,以減低損失;在進行交易時,商戶應在客戶視線範圍內簽賬,最後他亦呼籲商界和銀行設立專業團隊處理可疑的未授權簽帳案件。

警方呼籲商戶及市民,應小心短訊的超連結,建議市民用信用額度較低的信用卡進行網上交易。

警方重申,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另外,任何人如果協助詐騙集團或者牽涉於相關違法行為,有可能干犯《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16A條欺詐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