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筲箕灣唐樓搗兩個毒品儲存倉 拘孟加拉漢檢逾千萬元毒品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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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毒品調查科於昨(6日)進行打擊毒品行動,一名手持行街紙的38歲孟加拉籍男子,涉嫌兩項販毒罪被捕。行動中,警方搗破兩個毒品儲存倉,並檢獲共約15公斤懷疑可卡因、冰毒、氯胺酮、海洛英、搖頭丸及大麻糖,市值約1,073萬元。該男子將於明日(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組高級督察譚瑋諾交代案情時表示,昨日下午,警方在筲箕灣一棟唐樓截查一名形跡可疑男子,其褲內藏有兩包共重約45克思疑冰毒,警方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將其拘捕。

其後警察押解該男子至唐樓一個單位搜查,在處所內發現疑似約重7公斤可卡因、約4公斤海洛英、約1公斤冰毒、約600克重搖頭丸、約100克氯胺酮,以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及後警員再搜查北角英皇道一個唐樓劏房單位,在處所內檢獲疑似800克氯胺酮及可卡因、以及約重1公斤28包大麻糖。

該名男子涉兩項販毒罪被捕,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有進一步拘捕行動。警方又關注是次檢獲的大麻糖,其外表和一般糖果無分別,過往有小童曾因誤食大麻糖以致生命危險。警方再次強調大麻是毒品。

警方指,有販毒集團利用劏房作為毒品儲存倉庫,從而掩飾及分散風險,逃避警方追查。警方呼籲,如發現租戶及鄰居利用單位擺放不尋常物品,可致電毒品舉報熱線2527 1234。警方指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被確立僱用、利用、勸說或慫恿未成年人士販運危險藥物,或從未成年人士獲得危險藥物, 法庭可引用《危險藥物條例》第56A條, 向有關罪犯判處較一般判刑為重的刑罰。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