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破6宗商業船隻走私案拘3男 檢瀕危魚翅及電子廢料等總值$1億

撰文:黃煦緻 蔡正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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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為全球其中一個最繁忙港口,航線遍佈世界各地。海關指,有不法分子利用本港繁忙的海運進行走私。海關在8月起針對利用商業船隻的走私活動,進行代號「破浪」行動,成功偵破6宗海路走私的案件,包括4宗利用遠洋船、2宗利用內河船的走私案件。行動中,海關檢獲懷疑受管制的7噸瀕危魚翅、3噸凍肉、2000支餐酒、50萬件電子產品、240板電子廢料及化妝品等,總值約1億元,拘捕3名年齡介乎40至54歲的男子。

行動中,海關檢獲的物品包括懷疑受管制的瀕危魚翅、餐酒、電子廢料及化妝品等,總值約1億元。(黃煦緻攝)

海關破4宗利用遠洋船走私 檢瀕危魚翅及電子廢料等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指揮官張文傑表示,海關偵破4宗利用遠洋船走私案件,第一宗是發生於8月21日,有組織罪案調查科人員鎖定一艘報稱裝有膠粒,準備運到上海的貨櫃。關員在葵涌貨櫃碼頭利用流動X光掃描系統檢查該貨櫃,發現顯示影像非常可疑,貨櫃內的貨物密度不一樣,貨物形狀大小不一致,有別於報稱的膠粒。因此關員相信貨櫃內裝有不同種類的貨物,並非只有申報的膠粒。經檢查後,關員在貨櫃內發現7噸懷疑受管制的瀕危魚翅、3噸凍肉、約50萬件的電子產品,以及約2000支餐酒,涉及貨物總值約6400萬元。

其後,關員透過情報分析及風險管理再鎖定6個貨櫃,分別在8月30日、9月7日及9月19日對6個貨櫃進行檢查,結果在6個貨櫃內搜出167板的電子廢料及舊電子產品。關員跟進調查中,就其中一宗案件拘捕一名寄貨公司的40歲男負責人。由於中秋佳節臨近,海關亦不排除內地對魚翅及紅酒的需求大增,導致不法分走私的可能性。

根據香港法例第354章.《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將有害廢料出口香港,必須向環保署申請有關的許可證。但根據海關調查,該3宗案件的寄貨公司均未向環保署申請相關許可證,因此所有涉及貨物均屬於非法走私。

海關破2宗利用內河船走私 貨物總值約2000萬元

港口及海域科海域行動組署理高級督察陳景峰及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别調查第二組高級調查主任黃志強表示,海關船隊於8月30日及9月3日搜獲2艘懷疑參與走私活動船隻。8月30日下午約2時35分,海關在香港西南面水界截停一艘由香港開往澳門的貨船,關員登船發現船上甲板及貨艙擺放大批散裝貨件,包括未列艙單貨物,檢獲約5000件全新電腦配件、中央處理器、主機和電腦屏幕,以及約3000件的化妝產品。行動中,海關拘捕50歲內河船男船長。海關不排除貨物先走私回澳門後,會再經澳門以用水客的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走私至內地。

9月3日,港口及海域科於接獲有組織罪案調查科通知,指一艘目的地為南沙的內河船懷疑走私電子產品出境,海關隨即部署區域巡邏船,監控追蹤該艘內河船。當它準備離開香港水域之際,區域巡邏船立刻將其截停。關員檢驗船上所有的貨櫃,發現其中一個報稱有液晶玻璃及模組的貨櫃內,夾雜了2板大約4500件電腦產品,包括網路卡、鋰電池和舊電腦,不排除該批貨物直接運送內地。海關拘捕一名負責裝貨及將貨物運送至船公司的54歲男子。

海關指,兩批貨物的約值大約1000萬元,如成功走私至內地,總共可以逃稅大約400萬元。黃指,就以上2宗內河船走私案件,總貨值為約2000萬元。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署理監督呂少輝表示,海關留意到有不法分子利用大型商業船隻走私,企圖利用香港國際物流樞紐、繁忙的運作掩飾走私活動。除了往常透過虛報、申報、掩飾走私物品之外,不法分子亦會嘗試含糊地申報貨物資料,藉此蒙混過關,逃避海關偵查。海關將與業界保持緊密溝通,以防本港物流鏈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有害廢物轉移受《巴塞爾公約》規管 海關履行國際義務

呂續指,國際間有害的廢物轉移是受到《巴塞爾公約》規管,對於是次海關成功阻截一批未申請許可證有害電子廢物非法出口到其他地方,是履行國際義務,體現巴塞爾公約精神。他說,行動中所檢獲的廢物亦都屬於電子廢物,環保署亦都會展開相關的調查和搜證,並按《廢物處理條例》檢控犯案的相關人士或公司。連同以上3宗走私電子廢料案件,今年海關共接獲6宗走私廢料案件。

海關重申,走私是屬於嚴重的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士輸入或輸出未列列倉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根據《保護瀕危動物植物物種條例》 ,任何人士非法進口或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另外,根據《廢物處理條例》,任何人士將有害的廢物輸出香港,必須事先有環保署批出的許可證,否則即屬違法。違法者如屬初犯,最高可被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如屬再犯,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

市民如果發現任何懷疑走私的活動,可以致電香港海關24小時的熱線2545 6182,或可以透過舉報罪案專用的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gov.hk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