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集物・Moleskine】筆記本只是載體 靈感概念卻是無價

撰文:曾柏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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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我要談的時尚集物是「筆記本」,或許以現代人的視角理解這三個字的印象時,首要都會認為編輯應該要將這類主題的文章移到「科技玩物」欄目才合適吧。
不,我所說的不是當今幾乎每個人都有一部的新款「筆記本電腦」,而是回到另一個極端,一本遠在互聯網時代前100年經已出現,將無數藝術家、作家和知識分子的想法由腦海中首次連結物質世界的筆記本;一本看似平平無奇,卻是作為無數動人故事和獨特概念基礎的載體—Moleskine。

筆記本上反影的個人情感,並非螢光幕上的資訊可代替。(楊晴攝)

撫心自問,閣下到底有多久未真正拿起過一枝筆,在井然有序的原稿紙上寫過字,又或者將腦海中的畫面與四方景物畫成圖畫,用紙與筆記載那霎時感動,留給將來回憶之時,每一字一物都可以透過指頭觸摸,從筆跡、顏色、下筆的力量等環節中,確切地感受當日的情緒;無論是雷厲風行,還是細雨帶風,一切一切,不似螢光幕下的完美與公式化,反而在不經意間留下一點缺憾,這種「人性」才更加真實?

算罷,回到現實,這是一個Web 3.0的年代,當大眾連一分鐘的影片,或者超過100字的文章都難以專注的時候,縱使明知寫字與「筆記本」依然擁有無可替代的獨特觸感,但在一個純粹追求「快、快、快、快」的時代,這種情懷其實早已成為奢侈品。還有誰會在乎一本Moleskine背後的價值呢?就正如多數人都覺得一部手機、一個專頁已能取代紙媒的價值。總有人會為這些事物的消失而悲傷,但這些情感多數都在網上展現,甚至乎,這篇講述Moleskine的文章也是在網上刊載,真是諷刺。

現在的Moleskine不止是一個品牌,它本來是一款既定樣式的筆記本專有名詞。(楊晴攝)

法文鼴鼠皮就是稱為「Moleskine」,故令這種樣式的筆記本得以為名。

現在的Moleskine不止是一個品牌,它是一款既定樣式的筆記本專有名詞,就像威士忌、白蘭地與伏特加般,雖然同為蒸餾類烈酒,但由於釀製的基礎材料與過程都不同,不符合某些既定條件的,就不能稱為Moleskine;這本看起來普通不過的長方形圓角筆記本誕生於19世紀的法國圖爾(Tours),本來由一個家庭作坊以手工製作,橡筋箍環、象牙色內頁、無縫釘裝、後頁小袋及「in case of loss」的歸還提示,都是Moleskine標準格式,最初只限於當地的文具店發售;由於它的封面由鼴鼠皮製成,而法文鼴鼠皮就是稱為「Moleskine」,故令這種樣式的筆記本得以為名。

對於紙品並非垂手可得的時代,每一張用作紀錄的紙張都非常珍貴,與現今相對也是另一種奢侈,故如何保存紙張與當中所寫下的概念非常重要,情況大約跟現在電腦壞Hard Disk般,維修費用事小,入面的資料盡失才是最叫人叫苦連天的慘劇;而由鼴鼠皮的Moleskine卻因為價錢相宜亦相對耐用,大受當時的知識份子與藝術家歡迎,反正就是那些賺錢不多,日常生活卻要透過用文字與畫作「搵食」的一群吧。

筆記本內的概念,才是它最珍貴的地方,失去了便再無法替代。因此每本Moleskine中都有一段「in case of loss」的歸還提示。(楊晴攝)

隨便說說喜愛使用Moleskine的人物名字已夠震撼,包括查特文、海明威、畢加索和梵高。

一本筆記本的價值從不單純在於他的造工與產地,而是用家如何運用它發揮出的無數影響世界的想像力。隨便說說喜愛使用Moleskine的人物名字已夠震撼,包括查特文(Bruce Chatwin)、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畢加索(Pablo Picasso)和梵高(Vincent van Gogh)。大量名師手稿都是以Moleskine所寫成,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令使用這種筆記簿幾乎成為藝術家與知識分子的專利,因為它所承載的,是兩個世紀以來大量歐洲藝術及文學的歷史底蘊,也是演化成當代文化的基礎。

梵高一生都喜愛使用Moleskine繪畫草圖,以及將四周的風景速寫紀錄,在從當中尋找新靈感,不少更化成為今時今日舉世聞名的名畫,包括《在亞爾的臥室》(La Chambre à butts)和《向日葵》(Tournesols)等等。故此他身後所留下的Moleskine都成為了非常珍貴的遺物,為不少畫作以及梵高作畫時的心境留下了歷史的注腳。

Moleskine於上世紀80年代亦曾經一度絕跡於世上,現今則嘗試配合不同的當代元素、材料與概念,重新為這種百年工藝注入時代的生命力。(楊晴攝)

文學方面,被喻為20世紀最著名小說家的海明威在擔任記者的時代,便習慣以Moleskine作為記事工具;英國著名旅遊作家及小說家查特文在穿梭四海的生涯中,亦同樣Moleskine不離身,最後寫下《巴塔哥尼亞高原上》(In Patagonia)和《黑山上》(On the Black Hill)等名著。可惜的是,從來內涵與商業價值並不一定成正比,由於紙品的普及,令執迷於當中匠心獨運情懷的用家一直減少,及至1986年,最後一家生產Moleskine的法國手作坊更加宣佈停產,令Moleskine於上世紀80年代亦曾經一度絕跡於世上,正如梵高的畫作也在他死後才「升價千倍」,他本人的一生卻非常潦倒,人們總要在失去之後才會懂得珍惜;Moleskine的死忠查特文更因此而在其著作中寫下「Le vrai moleskine n'est plus」的句子,哀悼世界從此再無Moleskine。往後他更嘗試收集當時世上僅存的存貨,保守着一直以來的生活態度。

慶幸的是,查特文的悲哀並非沒有知音,或許是意大利人對時尚與美學同樣有一份偏執吧,1997年意大利一家企業決定將Moleskine這個名字以品牌的形式「復活」,配合不同的當代元素、材料與概念等等,重新為這種百年工藝注入時代的生命力。時至今日Moleskine依然是不少藝術家的筆記之選,港、台的創作代表例如Zishi、Katol Lo、Gi Ren Hao和Graphic Airlines的Kathy等等,每一筆每一畫,其實都在延續這種傳統的情懷。

梵高一生都喜愛使用Moleskine繪畫草圖,包括名畫《在亞爾的臥室》。(網上圖片)
《在亞爾的臥室》的概念後來也真實成為震撼世界的創作。(網上圖片)

Moleskine只是載體,最珍貴的是人在當中演繹出無數動人的創意。

不要誤會,以上的故事並非作為科技與世界就應該一成不變的論證,只是生活於互聯網的時代,世界的更迭有時確實快得令人回不過氣,純粹覺得「快」並不應該作為資訊與創作的唯一天條,有時為了快,令創作人變得不再因為找到新靈感而改變;有時候或許懂得稍稍放慢腳步,學懂從兩個極端中尋找中間位,反而能真正領悟「慢工出細貨」的好處。正如Moleskine的歷史般,經歷過被時代淘汰,再復活,已證明單純守舊古老的一套不足以生存,人們喜愛的不止是筆記本本身,更多時是當中所寄託的概念:「Moleskine只是載體,最珍貴的是人在當中演繹出無數動人的創意。」故此自2014年起,Moleskine進一步由筆記本、日誌與工具簿等產品,擴展至手提袋與背囊的製作上,以其經典背囊系列為例,圓角的輪廓及內裡的歸還提示,其實都是Moleskine原有概念的延伸,卻以另一種載體的型式承傳,不失百年傳統的藝術意義外,亦能延續這個名字的時代價值。

當然,人所以跟任何生物都不同,在於我們在生命中懂得不斷創作和感受美好的新事物,所以創作亦成為Moleskine的靈魂所在,品牌亦因此而積極尋找不同藝術家聯成企劃,無論是筆記本或背囊也好,當然皆可作為概念表達的載體。例如最近的Moleskine X Bradley Theodor Capsule系列,便找來了紐約街頭藝術家Bradley Theodor合作,以他的成長經歷為主題,將他對街頭藝術、時裝和音樂的風格放到背囊的畫像設計後,令它不再單純是一件產品,進而成為一件有生命的藝術品。

很奢侈嗎?其實一點都不奢侈,文字創作、靈感概念一直都圍繞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只是當我們習慣了太快的節奏,便忽略了四周的事物。如果連靜下心神欣賞的耐性都放棄,到最後我們只會失去生活中更多的美;感謝閣下並未看罷標題見到沒有任何「視覺衝擊」後便立即按下「返回鍵」,而選擇慢慢細看這二千五百多字的資訊,如果連這種情懷也日漸消失,我也不知道明日它可以何種形式復活。

無論是以筆記本還是背囊的形式展現,Moleskine的本質都只是載體,最珍貴的是人在當中演繹出無數動人的創意。(楊晴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