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報.導演人生】走出標籤 賴恩慈「身訴」不男不女皆自在 

撰文:黃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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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為人,不是男就是女,性別卻在不知覺間造成分化,像一個大網籠住思維,男左女右人妖中間,不得踰越。按照思維開門見山:今日要說的是一個「女性」的故事。女嬰出生,父母離異,歲多就被送往鄉村寄養,跟着寄養家庭的老農上田下山。人生首位朋友是一棵老樹,樹木不語,卻默默教授女孩自然的可貴。五歲她輾轉回到香港,被知書識禮的監護人父母收養,後來入讀傳統女校,山上的庇理羅士,古遠的校訓規限了小白菜裙要在膝下幾寸,也教化女孩出落應優雅大方。女孩後來修讀英文系,莎士比亞、狄更斯--接下來劇情應如言情小說:在校園巧遇到真命天子,一躍龍門,化身城中名媛,然而女孩在大學首年便轉身,轉讀電影,選擇變成今日的賴恩慈。
她豪爽,不藏稜角,摯友說她像黃色的清晨,她卻愛創作沉鬱的藍。
攝影:林若勤

她相信心裏真誠地繫着什麼,世界就會給你投來迴響,像她從來沒有刻意針對性別議題創作作品,但中學首次寫劇本,因好奇心就以慰安婦為藍本創作舞台劇。那次,賴恩慈和同學排練至落淚,第一次為着歷史中女性背負悲慘的過去而痛哭。後來大學她轉讀電影學系,為了一條五分鐘的紀錄片功課,便跑到紅燈區的馬檻裏,攝取區內生態,拍成了長達30分鐘的作品;再後來加入好戲量,她發展出《神奇女俠》、《講女》、《女人。型》等舞台劇,最後組合成終極版的《女兒紅》,糅合了200多位女性的故事,把性暴力、同性戀、失婚婦人的社會議題搬上舞台,演繹人性喜怒哀樂—港女並非臉肉迷糊的城市剪影,而像《紅樓夢》中人,位位有血有肉,各有命運、性格與思想。近年,她亦與多個機構合作拍攝紀錄片,從母乳餵哺到同性家長、性侵剖白,每次拍攝,都叫她有新的感受。

賴恩慈像《1+1》中的爺爺和小女孩,把藝術當成富貴竹,希望有天能種到人心。(《1+1》劇照)

聆聽性侵「幸」存者

「我喜歡拍紀錄片是因為它的真實性,真實的東西遠遠比創作的更震撼人心,而且能活生生地告訴人,這個世間能容下不同的選擇,不同的決定,不同的想法,我們任何一個人都應平等地作出選擇,也應尊重彼此的選擇。」三年前,她拍攝性侵剖白紀錄片《身訴》。與合作的機構一樣,她叫這群受害人為幸存者,幸福的「幸」,像電影文宣說的:「她們曾遭遇性侵,但並不是『僥倖生還』的一群,而是能活出璀璨色彩人生的『幸存者』。」

「拍攝時,每個人很想去保護幸存者,我們都覺得她們能夠形容當時的情況,甚至讓我去呈現她們的故事都需要很大的努力,所以我叫自己必須尊重她們的選擇。有時人們作為旁觀者,很輕易會認為受害人應該訴諸法律,因為講出來後壞人才會繩之以法,但這並非受害者的角度出發的想法,因為能否繩之於法並不是受害者的責任,那是警方的責任,反而在整個申訴和落口供的過程,很有可能令受害人面對二度傷害,所以拍《身訴》的時候,什麼鏡頭可以出,什麼不能剪進去,不是我一個人話事的,《身訴》是我和幸存者合作的電影,不是我賴恩慈的作品。」   

性暴力的受害者並不一定是女性,任何人都可以站出來說出自身經歷遭遇,不關女權或男權,重點是這種分享可不可以對大眾起提示作用。(《身訴》劇照)

如果#metoo需要打對台

她坐在自己的工作室內,背對着窗,房間裏放了許多舞台道具,說如果把社會當成舞台,近日鬧得熱烘烘的#metoo台上,要被打成兩端的不是女性與男性,而是弱者和強者。「性暴力的受害者並不一定是女性,運動中也沒有提出過是女性專屬權利,任何人都可以站出來說自己曾經的遭遇,不關女權或男權,重點是這種分享可不可以對大眾起到提示的作用,預防同樣的事情發生,又或者讓人反省自己有沒有在日常生活之中不覺意地做了一些性騷擾的行為。」

那年拍攝《身訴》,幸存者把攝影作品翻出來給賴恩慈看,還未描述性侵的過程,也沒開始口述悲痛的經歷,她看見相片裏牆上的裂痕,已經被震懾,知道過去對對方而言是一把刻進內心的刀,尚未拔出來,鮮血還流着。

「我覺得#metoo想建立的有兩點:一,到底人們是否用心聆聽當中的故事;二,這個城市有沒有一個空間讓人可以坦誠自在說自己的故事。簡而言,就是分享和聆聽,當中扣連着的是人和人之間的尊重,就是這樣。」她說,把#metoo看成揪出犯人的運動是錯重點,這場運動不應該成為兩性的戰場。

賴恩慈說:「它之所以在香港發展成這樣的一場風波,是因為華人社會與我們的教育裏,總教我們沉靜,彷彿靜是至善至美的優點,也默默灌輸了我們,萬大事也要化小,小事最好化無,家醜不外傳,甚至也教我們去猜忌,覺得他人做事都只是為了成名,因為活在一個資本主義的社會當中,名成利就是人絕對的目標—這就是這次運動到了香港討論錯重點而引起的迴響。」

賴恩慈喜歡拍紀錄片,喜歡它的真實性,並認為真實的東西遠遠比創作的更震撼人心。 (林若勤攝)

寧作鄉間一鄉童

這天,她穿着一件牛仔外套,裹着裏面一件粉色格子袖衣,拍照時她把牛仔外套瀟灑地披在肩上,臉被天台的陽光曬得精瑩通透,小斑點跟着她的笑容前進後退—她已經30多歲了,卻永遠像16歲那年一樣。說着說着,她便從#metoo談到自己的故事。

「許多人問過我,我是不是一個女性主義的創作者。我說不,我並不是一個畫框架給自己的人,如果真的要框,我想我是人道主義者,因為不光是女性的議題,其他的人文精神,如男性,第三性,或是動物以及整個大自然,我都有一份感情。」賴恩慈說道。因為她是一個在鄉下長大的孩子,在鄉下的童年,沒有人教育她女男之別—在那片純樸的綠之間,男孩女孩也好,照樣光着腳往山上跑,鄉下物質比較貧乏,沒有人會為女孩結上粉紅絲帶,或為男孩扣上藍色帽子,賴恩慈童年也不玩芭比,鄉下孩子的玩具都是石頭。

許多人問過我, 我是不是一個女性主義的創作者, 我說不,我並不是一個畫框架給自己的人, 如果真的要框, 我想我是人道主義者。
賴恩慈

「五歲回到香港,很多人看不過眼,教我女仔應該怎樣,女仔要斯文,女仔不要張開腿坐—雖然是善意的提醒,但當中也反映了我們從小的教育已跟隨着性別的定型,無數無形的手拉扯着女性,要她們這樣活着,裙不可以太短,不可光着腳跑,要優雅,手要這樣放,無時無刻都應要有體面的模樣。」

她的人生有幾條不一樣的分水嶺線:一條是野孩線,教她徜徉在自然之中,環抱大樹,隨性而活;第二條是淑女線,教她讀書寫字,看莎士比亞,讀拜倫,進英文系;第三條是藝術線,教她打開心胸,發展真我,使她勇於大笑同時無畏掉淚。

「但我記得剛回港後,因為我的背景,老師和社工覺得我很易學壞,所以不停教我做個「好女孩」。他們一口奠定我的未來,13歲就可能會開始學抽煙,14、15歲就會打交,未到16歲當上未婚媽媽,之後開始吸毒。我是後來長大後才慢慢發現,不論是性別、身世背景或是經歷也好,很容易一下子成為了社會下標籤的準則,大家都喜歡圈出不同的組別,把一些組別打為社會問題,覺得那些人需要嚴加對待。」事過境遷,沒有人猜到今日的她成為了劇團的主席,執導的電影入圍多個海外影展,而且更在六年前當選成為香港十大傑出青年。

(《身訴》劇照)
我是後來長大後才慢慢發現, 不論是性別身世背景或是經歷也好, 很容易一下子成為了社會下標籤的準則, 大家都喜歡圈出不同的組別, 把一些組別打為社會問題, 覺得那些人需要嚴加對待。
賴恩慈

一條剛烈「白菜仔」

她的監護人愛文學,賴恩慈從小看遍不同的文學,她在文學中看到許多悲劇人物,亦見到大多女性受拘束地在父權底下生活,小小的人兒已知道同情,亦明白當中的女性非自己的學習對象,長大後,她不要活得像她們一樣。

女校時,她很早就加入劇組,劇組裏全是女生,綠裙子們沒天沒日地排練、討論,在花樣的年華,她們反串模仿戲中的男性,張開腿坐,拿一根牙籤剔牙,抖着腳,戴着反着戴的鴨嘴帽,也跟劇中的女性戀愛,上演離別的戲碼—但在青春年華中,她們認識的異性僅是山下皇仁書院的男生,她們笑他們是薯仔,他們則笑她們是一條條白菜仔。

賴恩慈說女校出身的女生,不是變成淑女,就是變成烈女。她是後者,大學時代她從英文系轉到讀電影,那年香港剛好發生旺角紅燈區打死人事件,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警方下令熄燈七日,主流媒體紛紛出了不同報道,只寫紅燈區是龍蛇雲集的地方。

她單人匹馬便去拍攝相關的紀錄片,不光是去訪問一些性工作者,也要令人了解紅燈區內的人的生活,當中涉及馬檻下停泊的士司機、駐區的警察、馬伕、對區內資料瞭如指掌的「天文台人」。

「第一晚到紅燈區去,遇見了一群警察,我以為這是最可以親近的訪問對象,但他們反而令我最不舒服。他們說我一個女仔不應到這些地方來,他們也恐嚇我,說他們已經警告了我,如果發生意外,我便是浪費警力,從言語中感覺到他們的歧視,他們覺得在這區出現的女性都是「負面」的,不是妓女,就是wet妹,一定別有目的。」

從馬檻中學會尊重

她說,反而進了馬檻,馬伕更懂尊重,「他說,他們不會無端打人的,何況是一個妹妹仔。他叫我別怕,但要Roll機就快了,不可以拍太久的,有什麼不明的可以問他,要看那裏他帶我去參觀。」她第一次步進馬檻,那像舊式的賓館,門口有一個小小的前台,裏面有許多房間,廳裏供奉着關二哥,他在紅光底下英明神偉的臉上泛起了一層油光。

「就這樣連續拍了五個晚上,我後來有一個感覺,覺得紅燈區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不單是女性性工作者的故事,馬伕、的士司機和天文台這群男性之所以會生活在一起,成為彼此的伴,都有他們的故事—如果終歸都是好人,無論他們選擇了什麼行業的人,我們都應給予尊重。」

媽咪和媽媽的故事

談到她的紀錄片,她第一部就說起《Mommy, Mama and Us》,說的是一對香港的女同性戀,她們堅持同性婚姻與家庭的可能,並希望透過自己的故事有力地告訴其他人,性向無阻人生進行。「那是一對你一看到她們,就有許多疑問的戀人,她們的故事有許多的複雜性,但同時也彰顯了她們一路走來堅定的愛和果勇。」她笑,想起那對同性媽媽各抱着可愛黏人的兒子,互相親對方的額角,溫柔磨蹭着兩代人的愛與相遇。

「拍這種紀錄片時,為我安排的機構有不同的關口,電影往往只可抽取其中的片段,有限度去說故事,可在拍攝的過程中,我是聽到更多故事的人,而且知道他們走的並不是一條易走的路,那是一條有愛才能堅持走下去的路。」

她說,她始終喜歡電影,喜歡電影裏真實的片段與細膩的感情。賴恩慈像《1+1》中的爺爺和小女孩,她把藝術當成富貴竹,希望有天能種到人心,從內到外打除城市的隔閡,叫人撕下標籤,懂得聆聽與分享。

上文刊載於第93期《香港01》周報(2018年1月2日),原文標題為《不男不女皆自在 賴恩慈》,現題為編輯重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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