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火鍋涉逾期向離職員工支薪 男東主認罪判罰款2萬元

撰文:陳雯慧
出版:更新:
名城海鮮火鍋酒家有限公司由東主陳毅力今在九龍城院應訊。(資料圖片)

位於九龍城福佬村道、獲不少名人明星光顧的名城海鮮火鍋酒家有限公司,涉在代客泊車員工離職後沒向對方支付2015年3月1日至19日「尾糧」約5,200元,並涉於勞資審裁處頒令的支付期限後仍未發薪。酒家東主夫婦陳毅力及李菲各被勞工處票控逾期支薪及違反勞審處判令等合共六罪,明城海鮮火鍋和男東主今和承認二項票控,合共被罰款2萬元,至於男東主妻子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撤銷兩項票控。

名城海鮮火鍋酒家有限公司由東主陳毅力代表出庭應訊。名城海洋火鍋承認二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的票控。50歲的東主陳毅力則承認一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及一項在董事的同意或縱容下,或可歸因於該人士的疏忽,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的票控。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涉案的酒家放2000年開始經營,從沒有同類記錄,今次犯事源於誤解,涉案員工廖國強離職後因薪金問題入稟勞資審裁處,2015年5月上庭時被告同意繳交涉案的欠薪,但不同意廖其他追索的金額,以為一直待審訊完結才付,9月後作出裁決亦即付款,才釀成今次事件。

案件編號:KCS 9533-953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