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打兩虎】甘肅遼寧兩前高官違紀違法受到處分

撰文:朱加樟
出版:更新:

中共在一日內連打兩虎。根據中紀委網站18日(周二)消息,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建華以及遼寧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楊錫懷兩人因嚴重違紀違法受罰。
李建華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並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辦理退休手續;楊錫懷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並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建華。(資料圖片)

根據通報,李建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干預原任職地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搞錢色交易。

通報又指,李建華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喪失黨性原則,漠視紀律要求,其行為已違反黨的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通報稱,決定給予李建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辦理退休手續;免去其第十三屆甘肅省委委員職務,終止其甘肅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按程序免去其甘肅省第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遼寧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楊錫懷。(資料圖片)

與楊錫懷有關的通報指,楊錫懷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工作紀律,在監督執紀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接受請託對被審查人給予關照,洩露工作秘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禮品;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通報稱,楊錫懷喪失黨性原則,將監督執紀權變為送人情、謀私利的工具,其行為已違反黨的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通報稱,決定給予楊錫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終止其遼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