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滙豐銷售雷曼產品手法罰款6億 滙豐上訴開審

撰文:陳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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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銷售雷曼產品手法被證監會罰款6億,提出上訴。(資料圖片)

滙豐私人銀行(瑞士)有限公司就2003至2008年,銷售雷曼兄弟相關結構性產品,因採取的內部監控措施不足及銷售手法不當,被證監會處分、罰款6.05億元,金額為證監會歷來開出的最大罰單;另外又吊銷其第4類牌照,此牌照主要涉及對證券提供意見。滙豐私銀不服提出覆核申請,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於周三展開首日聆訊。

代表滙豐私人銀行的資深大律師、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指證監會處分過重,又指私人銀行客戶較零售銀行客戶,能夠承受較高的風險;而案件中涉及的屬於普通類型產品。他又指當年市場也未能料到,雷曼兄弟得不到美國援助,最終倒閉。證監會由資深大律師何沛謙代表。聆訊周四繼續,預期審訊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