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指言成並無妥善處理客戶款項 罰200萬元並譴責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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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成外匯因處理客戶款項失當,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00萬元。

證監會於新聞稿內指出,言成承認從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期間,將高達800萬元客戶款項轉移至海外經紀戶口,因此證監會決定採取處分。

證監會又指出發現言成先後6次將客戶款項,從在香港的銀行獨立客戶帳戶,轉移至其於兩家海外經紀的帳戶。同時將轉移至其中一家海外經紀行的客戶款項作自營交易,及發現有關行為可能違反《證券及期貨(客戶款項)規則》後,將所有客戶款項從海外經紀行的帳戶,匯返在香港的獨立客戶帳戶。

作出處分前已考慮言成客戶並無損失

在過程中言成因並無將客戶款項保留在香港的認可財務機構的獨立帳戶內,並違反《操守準則》及《客戶款項規則》。

言成將客戶款項用作進行自營交易,亦違反了作為持牌中介人在確保客戶資產盡快,及妥善地加以記帳,及獲得充份保障的基本職責。

證監會指出對言成採取的紀律處分,已考慮到客戶並無蒙受損失,同時該行在接受紀律處分時表現合作,過去言成亦無受到紀律處分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