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媒指交易所退市規 反映對違法上市公司不姑息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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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易所及深圳交易所於上周公布了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新規,《新華社》今日發表評論文章,指出退市新規傳遞了3個新信號。

文章指出新規明確了4種信息披露類證券重大違法情況,以及對社會公眾安全類重大違法的具體情況,亦有明確定義。同時兩間交易所亦表明,對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況的上市公司,會採取「出現一間退一間」,絕不姑息。

文章指出退市制度改革不會因為新規落地而告終,隨著科創板推出﹑證券法修改完善等重大改革推進,退市制度未來會繼續完善,明言退市制度並無所謂史上最嚴,反而持續升級。

文章最後指出新規執行意味著A股退市將會恒常化,一方面將退市時間由12個月縮短至6個,並將違規企業重新上市時間由1年延長至5年。若因為涉及欺詐發行而遭到退市的公司,會被處以不得重新上市的最高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