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上市監管 港交所證監會擬新設兩委員會

撰文:鄭寶生
出版:更新:
證監會及港交所建議成立兩個新的聯交所委員會,以改善港交所上市監管決策及管治架構。﹙江智騫攝﹚

證監會及港交所(0388)今日聯合發表諮詢文件,建議改善港交所上市監管決策及管治架構,擬成立兩個新的聯交所委員會。

其中一個為上市政策委員會,將負責提出、督導及決定上市政策。另一個為上市監管委員會,將會就合適性問題,以及具更廣泛政策影響的首次公開招股,及上市後事宜作出決定。

而現有的上市委員會將會就上述兩個新委員會的決定,向他們提出不具約束力的建議。

簡化上市程序 諮詢9月19日結束

港交所上市委員會聯同上市部,將繼續就大部分首次上市申請及上市後事宜作出決定。此舉可讓證監會能夠集中處理關鍵事宜,以及清楚闡明證監會及聯交所的角色。上市監管將會變得更積極和更具效率,亦會簡化上市程序。

證監會不再根據現行雙重存檔制度,就首次公開招股的招股章程草議本另行發表意見。

諮詢期將於9月19日結束。

股權高度集中 將剔出指數成份股

同時,指數成份股的組成條件亦有改革。恒指公司表示,股權高度集中的公司將不符合納入任何指數的資格。

若公司在指數變動公布前被界定為股權高度集中,一般不會納入任何指數之內。而若果在變動生效前5個交易日內,被界定為股權高度集中,則會於下次變動時剔除。

是次變重於6月30日生效,有13間公司受影響,包括高銀金融(0530)及高銀地產(0283)等。

中國A股打擊借殼上市 取消配套融資

至於中國A股,官方亦有打擊借殼上市的行動。中國證監會就修改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修訂重組上市的認定標準,細化上市公司控制權變化的認定標準。提出完善配套監管措施,抑制炒賣殼股,又取消配套融資,遏制短期投機炒作。按照全面監管的原則,強化會計師等中介機構的責任,並加大詢問力度。

修訂實施將有過渡期,以股東大會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