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前員工審批IPO「放水」 港交所:上市審批有既定和有效的機制

撰文:何敬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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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港交所前高層聯同保薦人及律師行,涉嫌不當審批和「放水」,協助不完全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通過審批。

《蘋果日報》報道引述消息人士指,港交所展開內部調查發現「不當審批」長達最少兩年,涉至少30宗上市申請,部分已成功上市,而上述涉事高層此前以家庭為由離職。

港交所回覆《香港01》指不評論個別員工事宜,但強調港交所是受到嚴格監管的上市機構,有既定而有效的內部流程和機制,包括上市審批程序。

港交所表示,行之有效的機制確保港交所的操作保持高度誠信和專業操守,包括處理任何不當行為,會致力維護香港作為領先金融市場的質素、持續發展和市場高度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