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勵駿﹕譚惠珠已於2月3日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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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勵駿(1680)宣布獨立非執行董事譚惠珠已因個人原因辭任,從昨日(3日)起生效。

從當日起譚惠珠已不再擔任該公司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

公司指出譚惠珠確認與董事會之間並無意見分歧,且概無有關其辭任的事宜需提請公司股東垂注。

譚惠珠辭任後,澳門勵駿僅有2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因此未能符合港交所(0388)上市規則的第3.10(1日)條,即須至少擁有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上市規則第3.27A條規定,即提名委員會必須大多數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王紅欣已獲委任為提名委員會主席以替代譚惠珠。公司指出會盡快物色合適人選填補譚惠珠空缺,並於自2月3日起的3個月內,滿足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