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稱2名散戶承認非法沽空 遭法庭判罰11.4萬元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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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今天(18日)在陳小娣其姊陳昉妤於證監會提出的檢控中承認非法賣空的控罪後,裁定她們二人罪名成立。
二人被判處罰款114,000元及被命令須向證監會支付調查費用。
案情指,她們在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9月5日期間,曾27次發出交易指示出售7隻在港交所(0388)上市的證券的股份,而她們當時並無持有任何該等股份。她們事後把股份回購,以將其沽空短倉平倉。
東區裁判法院今天(18日)在陳小娣其姊陳昉妤於證監會提出的檢控中承認非法賣空的控罪後,裁定她們二人罪名成立。
二人被判處罰款114,000元及被命令須向證監會支付調查費用。
案情指,她們在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9月5日期間,曾27次發出交易指示出售7隻在港交所(0388)上市的證券的股份,而她們當時並無持有任何該等股份。她們事後把股份回購,以將其沽空短倉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