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銀行擬與瀋陽市政府訂協議 存款轉股份 涉150億元人民幣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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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銀行(2066)公布為積極落實政府2,000億元(人民幣‧下同)專項債補充資本政策,擬開展合共150億元轉股協議存款業務,以用於補充其他一級資本,擬與瀋陽市財政局訂《專項債券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轉股協議協存款」協議》,初始轉股價格為6元。

盛京銀行指出,轉股協議存款額度不逾150億元,部份可轉為該行內資股,另不逾37.5億元可能轉換成該行H股。

該轉股協議存款本金存入及償還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期限相匹配,分批到期要求,分批次設定存款期限。其中6年期30億元、7年期30億元、8年期30億元、9年期30億元、10年期30億元。轉股協議存款每半年付息一次,利率與對應的地方政府專項債發行利率適配。

是次協議的定向發行對象為瀋陽市財政局指定的合格主體,包括合格市級國有企業及其他與瀋陽市財政局的獨立第三方主體,將會就持有轉換的股份與瀋陽市財政局存在相關對價支付安排。

該行表示,當轉股條件全部滿足的情況下,瀋陽市財政局在該行存放之轉股協議存款將全部或部份轉為對該行股份,由指定主體持有,持股比例按照協議約定的轉股價格標準予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