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擬完善商業銀行資本監管規則 差異化監管分為「三檔」

撰文:翟梓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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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會和中國央行就《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重點內容包括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降低中小銀行合規成本;全面修訂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要求銀行製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強化監督檢查;提高信息披露標準。

今次修訂首次明確了商業銀行投資資產管理產品的資本計量標準,引導銀行落實穿透管理要求。參照國際標準,提出三種計量方法,分別是穿透法、授權基礎法和1250%權重,並詳細規定了各方法應滿足的條件。

其中,如能夠獲取底層資產詳細情況,可穿透至相應底層資產,適用相應權重;如不滿足穿透計量要求,可適用授權基礎法,利用資產管理產品募集說明書等信息劃分底層資產大類,適用相應權重;如前述兩種方法均無法適用,則適用1250%的風險權重。

修訂構建了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按照銀行間的業務規模和風險差異,劃分為三個檔次銀行,匹配不同的資本監管方案。其中,規模較大或跨境業務較多的銀行,劃為第一檔,對標資本監管國際規則。

至於資產規模和跨境業務規模相對較小的銀行納入第二檔,實施相對簡化的監管規則。第三檔主要是規模小於100億元的商業銀行,進一步簡化資本計量並引導聚焦服務縣域和小微。

差異化資本監管不降低資本要求,在保持銀行業整體穩健的前提下,激發中小銀行的金融活水作用,減輕銀行合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