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收購O2被拒 歐洲法院宣布發還普通法院重審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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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和(0001)旗下的3英國於2015年宣布收購同業O2,可是在歐盟監管機構反對下,最終交易告吹。歐洲盟法院最新作出判決,以個案發還至下級法院。

歐洲法院指出普通法院須就歐盟委員會當年否決3英收購O2的判決合法性,再度進行審理。

當時仍未完成與長實合併的和黃,於2015年3月宣布3英國向Telefonica收購其英國業務O2,收購作價92.5億英鎊。當時指出完收購O2後,3英國在當地客戶總數增至逾3,300萬,成為當地最大流動電訊營運商。

時任和黃董事總經理的霍建寧指出,3英國與O2合併可創造一家規模與實力無與倫比的公司,在市場上具備更佳條件與其他營運商競爭,並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為英國顧客提供更優越與創新服務。

雖然長和2016年曾表明,3英國與O2會在未來5年投資50億英鎊,且不會加價,最終交易仍遭到歐盟否決。其後長和發出通告,指歐盟委員會否決否決兩間公司的合併方案。長和稱會研究委員會的定案,及考慮所有可行之方案,並就可行方案提出上訴。時任長和副主席李澤鉅回應,塞翁失馬,事件有風險的,會再看英國脫歐公投的結果,之後有再研究。他補充,是次收購不成,沒有分手費(即終止協議費)。

長和收市報47.45元,升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