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初選|特朗普堅持總統享豁免權 或許機會未算渺茫?

撰文:The Conver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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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9日,美國前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將在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Circuit)就其干涉選舉案的非正審上訴進行辯論。他的論點已被地區法院法官駁回,最高法院目前也拒絕介入。
評論家稱他的豁免權論點「無聊」、「荒謬」。但這種說法低估了這些論點的分量,有的甚至曲解了論點。

作者:美國俄勒岡州立大學(Oregon State University)憲法學教授Ofer Raban

相對豁免權業已存在

特朗普聲稱,他對聯邦政府起訴他試圖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的指控享有豁免權。

他的第一條辯護理由是,他的行為受到憲法豁免權的保護,意味着總統在以官方身份行事時受到保護。特朗普的律師並不是說,他不能因為在第五大道槍擊行人而被起訴。他們是說他不能因所謂的「官方行為」而被起訴。

過去,這類豁免權已經受到過承認。

1982年,最高法院承認總統對其官方行為享有絕對的民事訴訟豁免權。這種豁免權的主要理由是允許總統「最大限度地無畏和公正地履行其職責」。該案將總統描述為「在我們的憲法制度下,所有官員中必須做出最敏感和影響最深遠的決定的官員,並認為憲法確保總統在履行公務時不會過分謹慎」。總統不應在擔心民事責任的情況下採取官方行動。

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前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2024年1月5日赴艾奧瓦州(Iowa)梅森(Mason)造勢。(Reuters)

但這仍未解決總統是否能因公務行為而受到刑事指控的問題。

特朗普認為不能。他認為,正如憲法保護總統免於民事訴訟一樣,憲法也保護總統免於刑事指控——而且是出於類似的原因:保護總統能夠在不擔心受到刑事起訴的情況下做出官方決定。

司法部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在辯護狀中回應說,總統因潛在的刑事責任而擔心其實是件好事。而且,由於民事訴訟幾乎人人都可以提起,而且理由千奇百怪,因此民事責任豁免是合理的,但刑事指控通常涉及更重要的問題,而且提起刑事訴訟涉及各種制衡機制。

不過,法院承認總統的官方行為享有刑事豁免權是可以想像的。如果承認,問題就在於如何定義「官方行為」,以及構成特朗普指控基礎的行為(包括與州和聯邦官員的許多互動)是否符合該定義。我們似乎有理由相信,其中許多行為並不是「官方行為」,而更像是尋求連任的候選人的行為。但其中一些行為可能符合前者的定義。

彈劾條款的複雜性

然而,絕對刑事豁免權的論點在早期就面臨障礙:美國憲法第1條第3款規定,雖然「彈劾案的判決不得超越免職......但被定罪者仍應依法承擔責任並接受起訴、審判、判決和懲罰」。換言之,憲法明確規定了對總統的刑事起訴。

正如特別檢察官的辯護狀所說,「彈劾判決條款完全削弱了被告關於前總統的刑事起訴豁免權應該是『絕對』的說法......因為被彈劾和定罪的前總統將受到刑事起訴」。

美國聖誕節:圖為2023年11月27日,美國白宮掛有聖誕節裝飾。(Reuters)

特朗普在回應中承認,被定罪的總統確實可能因其官方行為面臨刑事指控。但由於只有57名參議員投票給他定罪,沒有達到定罪需要的67票,特朗普聲稱他被無罪釋放,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特朗普的聲明遭到了許多抨擊。《紐約時報》稱,這是一個比他口中的絕對豁免權「更加大膽的論點」。不過,有些批評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對特朗普說法的解讀不公正。

一些批評者將這一主張理解為,所有受到彈劾程序的官員——包括「美國總統、副總統和所有文職官」——都不能因公務行為面臨刑事指控,除非他們首先受到彈劾並被定罪。

一群前政府官員和憲法律師在一份法律簡報中寫道,特朗普的論點「將允許無數官員逃避刑事責任」。他們接着說:「這樣的結果將......與數十年來行政部門起訴文職官員在任期間所犯罪行、司法部門對其定罪的做法相矛盾——無論他們是否首先在彈劾審判中被定罪。」特別檢察官提出的反對意見也與此相似。

事實上,彈劾程序非常罕見,大多數符合條件的罪犯從未面臨彈劾。此外,正如批評者所指出的,當事人可能在離職後才被揭犯罪行為。

但在我看來,這些都是草人論證(編按:指歪曲另一方觀點,使其成為一個容易攻擊的虛假論點,再來證明自己的觀點正確)。特朗普聲稱,總統必須在被彈劾和定罪後才能為官方行為承擔刑事責任,但其前提是特朗普擁有總統絕對豁免權。用特朗普提交給地區法院的辯護狀中的一段話:特朗普總統在參議院受審後......被宣告無罪,因此他依舊免於起訴。

「依舊」是這裏的關鍵詞,因為在特朗普的論點中,彈劾條款為所謂的總統背景豁免權提供了一個例外:總統對其官方行為享有刑事豁免權,除非他們因此被彈劾和定罪。換句話說,特朗普的論點並不妨礙對根本沒有被彈劾的文職官員提起刑事起訴,因為他們本來就不享有絕對的刑事豁免權。

美國前總統、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2023年12月13日在美國艾奧瓦州科勒爾維爾(Coralville)舉行的「致力於黨團」活動發表講話。在他後方的佈景版,印有「讓美國再次偉大」(Make America Great Again,MAGA)的標語。(Reuters)

彈劾中的無罪判決會產生或保留刑事豁免權嗎?

特朗普在晚些時候提交的辯護狀中增加了第二道防線:他聲稱,由於禁止「一罪不二審」,他的彈劾無罪開釋獨立地阻止了對他的刑事審判。如果這一主張得到支持,無論總統是否享有絕對豁免權,特朗普都將獲得刑事豁免權。該主張只有在特朗普的彈劾和刑事起訴基於相同行為的情況下才會起作用——特別檢察官對這一指控提出了質疑。

但無論如何,這一主張都很薄弱,而且與特朗普在辯護狀中的其他一些說法不一致。事實上,由於彈劾程序並不局限於官方行為,如果接受特朗普一罪不二審的論點,就意味着如果總統因非官方犯罪行為(如在第五大道射殺行人)而被彈劾但被判無罪,那麼他也可以因該行為而獲得豁免。

這種說法過於誇張,而且也與時任總統克林頓(Bill Clinton)同意將其阿肯色州法律執照吊銷五年的和解協議相悖,該協議旨在防止他隨後因偽證罪而受到刑事起訴——儘管他在彈劾程序中因該非官方行為被宣告無罪。

特朗普彈劾條款論據的更強版本假定總統對公務行為享有絕對豁免權。在此,特朗普承認彈劾定罪會取消這種保護,但堅持認為無罪釋放不會。正因如此,特朗普的辯護狀中寫道:「前總統的非官方行為會受到刑事訴訟;他被彈劾和定罪的官方行為也會受到刑事起訴。」在絕對豁免權的背景下,特朗普的彈劾條款論點不無道理。

這一切聽起來有點複雜,但得出的結論卻很簡單:圍繞彈劾條款的爭論只是一道配菜。這次上訴的主要問題是總統是否對官方行為享有絕對的刑事豁免權。

在我們目前的政治文化中,特朗普關於刑事豁免權的論點——以及他對彈劾條款的必然看法——在一些法官和大法官看來,可能會比一些批評者所預想的更有力。

本文轉載自The Conversation,香港01獲授權編譯,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點擊閱讀英文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