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港工作重點轉移:香港需要做好的三件事

撰文:應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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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旨在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正式通過與生效,香港自2019年修例風波後啟動的填補國安漏洞、重塑政治秩序的工作趨於常態化,治港工作重點開始轉移為北京和港府所強調的「全力拼經濟、謀發展」。這既符合改革開放以來內地發展經驗,又是長期困於深層次矛盾的香港的當務之急。

當年港英政府在六七暴動後之所以能重塑香港人心結構,讓香港社會氛圍從反抗港英漸漸轉向認同港英,除了因為採取強硬措施恢復秩序、開展意識形態教育和宣傳之外,還因為在恰當時候大規模推進以爭取民意、民心為立足點的經濟民生工作,並在時機成熟時放寬社會管控,增加民主成分,展現治理的柔性。

2019年修例風波是六七暴動後香港面臨的最嚴峻危機,是各種不滿於香港既有政治體系的聲音總爆發。過去幾年,香港採取的措施偏向國安和政治層面,雖有效穩定社會秩序,減少了政治亂象,但並未從根本上改變港英時期遺留至今的人心結構。正因這樣,像麥理浩(Crawford Murray MacLehose)時期那樣開展大規模經濟民生改善工作,並在合適時候展現柔性治理,是當下香港工作重點轉移的應有之義。

3月19日,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三讀通過。(梁鵬威攝)

在「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成為工作重點的形勢下,香港需要做好三件事。第一,香港要有一批具有創新意識、實幹精神的賢能治港者。自古以來,一個社會能否選賢與能,直接關乎一個社會的治理成敗。與香港有較多相似之處的新加坡,之所以能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治理樣板,其中一個關鍵原因便是新加坡的精英治理經驗。毛澤東說過:「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隨着治港工作重點轉移,面對新的考驗,香港將越來越亟需一批擅長解決問題的賢能治港者。

第二,香港要積極開展以爭取民意、民心為立足點的經濟民生工作,以實績來贏得人心。2019年修例風波讓許多人猛然發現香港在國際化大都市外衣下的嚴峻困境:產業結構單一、嚴重的住房問題、貧富懸殊、階層固化、年輕人難以看到改變命運的希望。這其實是港英時期便已經有的問題,遺憾的是,在回歸後持續累積,已有積重難返的風險。

香港大學金融學教授陳志武說過,「香港社會的階層結構太固化,跨階層流動的空間太窄」,「縱觀今天大家熟悉的香港公司和品牌,無非就是滙豐銀行、渣打銀行、國泰航空、長江實業、嘉里集團、太古集團、怡和集團等這些老名字,都是幾十年前留下來的『老香港』,沒有新創的大公司,這本身就告訴你這個社會的『錢』早就固化在少數世家的手中,草根只能繼續做草根」。有鑑於此,當治港工作重點轉移為「全力拼經濟、謀發展」,香港應該以更大力度促進社會公平,解決住房問題,讓年輕人和中下階層看到希望。

隨着工作重點的轉移,今後香港應該以更大力度解決住房問題,讓市民住有所居。(資料圖片)

第三,香港要考慮「一國兩制」下的獨特性,注重維護市民珍惜的自由、人權,防止「寧左勿右」,展現治理的柔性與感召力。過去幾年,為了填補國安漏洞,穩定社會秩序,香港強化了管控。這雖然有內在邏輯,卻也引起不少人的疑慮。現在隨着治港工作重點轉移,應該設法用實際行動向港人乃至國際社會證明:維護國家安全與保護港人自由、人權並行不悖。

從中國革命、建國到改革開放,香港長期以內地城市難以替代的獨特性,支撐着中國國家發展大局,充當中西之間的重要交流通道和戰略緩衝區。香港的繁榮穩定與可持續發展,既離不開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又離不開至關重要的國際化。既然這樣,在「一國兩制」下珍惜香港的獨特性,發揮香港所長,是治港工作的長期戰略。對於香港來說,「由亂到治」既要有國安和政治工作,更要有經濟民生和人心工作為基石;「由治及興」需要激發興的動能,是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團結更多可以團結的人,激發社會活力。所以說,隨着香港形勢的變化,治港工作需要更多展現治理的柔性與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