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社保不是「最後一根稻草」 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內地社保新規9月1日起實施,屆時所有用人單位都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費,即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不交社保的私下協議也屬非法,可能被查處並懲罰。此事在內地輿論場討論非常熱烈,各方反應不一。
有人認為,為解決底層勞動者社會保障缺失問題,就應該這樣以國家立法形式強制保護勞動者利益,健全社保兜底機制,並且應該加上實施監督。
有人認為,現在中國經濟正處於下行期,消費不足外加關稅戰衝擊,讓不少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和小微企業本來就經營困難,岌岌可危。如果強制繳納社保,可能會成為壓倒很多企業的最後一根稻草,進而導致失業率進一步攀升,消費進一步疲軟,經濟會加速承壓下行。
還有人批評說,在社保面臨支付壓力趨勢下,此舉是打著為底層勞動者利益考慮,從民間資本抽血彌補社保資金池。該種評論認為,在社保分配公職人員、企業、居民「三軌」尚存,且存在巨大不公的情況下,從民間資本抽取資金注入社保資金池,最大受益者仍是享受超高離退休待遇的公職人員,本質上是用民間資本和底層勞動者所得保證離退休公職人員超國民待遇。因此在推進全面社保同時,更應該取消「三軌制」,壓減公職離退休人員超國民待遇,提升企業、居民退休待遇,特別是大幅提升農民僅具象征意義的退休養老金水平。
在此基礎上,還有人認為,相對於抽取民間資金補充社保資金池並建立全民社保,國有資本更應承當國家及社會責任。應該擴大國有資本利潤交付國家社保資金的比例,用國資來彌補社保資金池不足,而且應該建立更公平的分配機制,讓全民享受到國有資本擴張和利潤增長產生的紅利,不能像目前這樣實質上僅由某些特定群體享受國有資本擴張和利潤增長產生的紅利,體現不了國有資本的「全民」屬性。
這些評論不能說沒有道理。中國經濟確實面臨著非常大的下行壓力,經受著內外多種因素的疊加衝擊,特別是一些勞動密集型和中小微服務類企業,盈利能力本來就不強,再強制繳納社保肯定會加重負擔,會讓一些本就在邊緣掙扎的企業關門。另外,中國結構性的社會保障不公平問題,國有資本在很大程度上成為某些特定群體福利的提款機,在「國有」掩護下失去其「全民」意義,普通民眾享受到國有資本擴張 和利潤增長的紅利,國家在社保公平建構上也未能盡責到位等情況確實比較嚴重,不能不引起重視。
但無論如何,從很多底層勞動者社保缺位,到走到全民社保這一步,都是一個不能忽視的進步,是必須推進的大事。做好這件事,對中國的社會公平與民生建設,對築牢中國社會穩定的底層結構,都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意義,哪怕在這一過程中對一些企業及宏觀經濟造成壓力,並實質上存在從民間資緊抽血等問題。
確實,中國分配機制與貧富差距的形成有兩大邊界,一個是以體制邊界劃分,形成了體制內和體制外這個最大的結構性差距壁壘;一個是按資本所得與勞動所得劃分,形成資本收入和勞動收入的另一個結構性壁壘。但這兩個壁壘的存在都是不公平的。第一個壁壘的存在不是第二個壁壘存在的理由。在第一個壁壘尚未被觸及,甚至還在結構性強化的情況下,先從比較容易的部分下手,削減第二個壁壘兩邊的懸殊差距,給所有勞動者依法繳納社保,是宏觀上的分配改革的一部分,也是提高勞動者待遇的一種外力方式。在貧富差距已經相當嚴重,「不均衡」已經成為首要矛盾的情況下,這是必然要走的一步,也是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如果說困難,任何事關宏觀分配的改革都不可能不困難。體制內和體制外這個最大貧富分化的壁壘長期存在乃至於目前仍在強化,民間資本對建立全民社保的抗拒,本身就說明改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時候,就需要國家展現魄力,頂著質疑與輿論壓力,做有為政府該做的工作。事實上,本世紀初,在中國初步建立覆蓋全民的社保機制的時候,固然那時經濟處於高速增長的上行期,而且采取了分步驟推進的辦法,當時面臨的反抗和質疑聲音也不小。即便如此,在當時經濟體量和財政手段遠不如目前的情況下,國家仍然頂著壓力與質疑,建立了初步覆蓋全民的基本社保體制。以中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手段與工具,面臨更迫切的公平訴求,有什麽理由不推進這件事情而且可以推行得更好?
當前輿論的質疑,主要集中在全民社保可能造成的經濟成本和社保多軌並存的結構性不公平問題上。解決這兩個問題,一要在堅定推進的同時耐心溝通說服,二要敢於觸動既得利益結構,特別是依體制邊界形成的利益結構。這就要求,一方面要拿捏時機和力度,盡可能把新政產生的沖擊降到最低,不能因為操之過極過激把好事變成壞事;一方面要回歸社會主義的價值初心,抓住已經變化的以「不均衡」為最明顯特徵的社會主要矛盾,真正進行刀刃向內的改革,把社會公平與分配正義落到實處,避免國有通過分配機制變成實質私有,而大部分普通民眾卻享受不到紅利與體制關愛的弊病。
尤其後者,是觸動自身利益的事,改起來更難,更考驗價值初心和政治智慧、政治手腕。敢啃後者這根最難啃的骨頭,把這根最難啃的骨頭啃好,不僅能大大降低社會面對社保改革的質疑和阻力,還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有利於社會和諧穩定與中國式現代化的早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