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批西方只重「競爭性選舉」 「全過程民主」應如何落實?

撰文:余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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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官方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節目以近16分鐘的時間頭條報道了中共高規格舉辦的「中央人大工作會議」,該會議由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主持,其他常委和國家副主席王岐山悉數參加,其中習近平關於民主的講話值得高度關注,這可能預示着中共要在民主議題上試圖改變被動局面,與西方奪取話語權。

習近平說道,中共是追求民主價值的,但「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民主是各國人民的權利,而不是少數國家的專利」,他批評西方選舉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後就進入休眠期,只有競選時聆聽天花亂墜的口號、競選後就毫無發言權,只有拉票時受寵、選舉後就被冷落,這樣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

他批評西方的民主只有投票權,而在選舉後卻沒有實際的參與權,而選舉時的承諾和口號也不盡然能兑現,制度和法律也不能得到執行,權力得不到人民的監督。

習近平稱中國的民主制度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

全過程民主是習近平近幾年提出的新詞,2019年11月2日,習近平考察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基層立法聯繫點時,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2021年3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修正草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正草案中,「全過程民主」被明確寫入這「一法一規則」。今年7月1日,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習近平又特別提出要「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其中加入了「人民」二字。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再次闡述「全過程民主」。(REUTERS)

究竟什麼是習近平所說的「全過程人民民主」?

在中共官方媒體如《人民政協報》和求是網的解讀中,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區別於西方式民主的重要特徵。首先它主張的是人民主權,西方式民主雖然也標榜「人民主權」,但是,在實踐中,由於其基本的運作邏輯是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的博弈,弱勢群體和邊緣群體的政治社會權利很難得到保障,不僅自己參與無門,代表他們利益的主張也很難進入政策議程,更難變成實際的政策;即使變成了政策,也很難得到有效執行。

其次,過程性是民主的內在要求。西方民主最大的一個失誤就是窄化了民主的過程,將民主單純理解為「競爭性選舉」,將選舉作為民主的主要內容,而忽略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後續程序,忽略了民主參與和協商。而中國的全過程民主的「過程」概念是指一個合作治理的過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強調共治共建共享;西方式民主的「過程」則是一個零和博弈的過程,不同政治力量相互較勁,各不相讓。

全過程民主首先要求民主覆蓋的範圍要「全」,從立法、行政到社會生活,從中央、地方到基層,都要建立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民主制度。其次,民主的流程要「全」,既要重視民主選舉,也要重視選舉後的治理,要形成民主程序上的閉環,不能像西方式民主那樣「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後就進入休眠期」。

長期以來,中共體制總是被許多人貼上威權或專制標籤,民主一直被視為中共的體制短板。即便是認為中共體制有其高效效能的學者如福山(Francis Fukuyama),也認為中共在民主的維度上缺乏優勢。但考慮到近些年世界上發生諸多大事,特別是中國防疫成功和西方社會防疫的糟糕表現、美國國會山騷亂與憲政危機的對比,使得中共的制度自信得到極大提升。不僅在外交領域提出了「平視外交」,即便是在民主這個相對短板上,中共也日益建立起了自己的制度認同,開始展開與西方強國的對話和競爭。

當然,自中共提出「全過程民主」以來,就遭到海外媒體和輿論的無視或嘲諷,如BBC新聞網報道中,認為不論中共怎麼談論民主,「只有開放黨禁、報禁、網禁才是最大的誠意」。面對這個質疑,中共似乎在現有的民主體系裏很難自圓其說。因為中共不僅在競選和選舉方面存在明顯的欠缺,而在民主監督和民主參與協商方面儘管有所進步,但也很難說已經達到了中共所聲稱的成熟度。

既然今天中共聚焦全過程民主,爭奪民主話語權,那麼應該在此方面下大力氣,既要有實際民主、結果民主,還需要發展程序民主,嘗試建立一套令人信服的民主理論體系和民主實踐。畢竟,相較於理念宣示,真正的理論創新和落實到位的民主實踐,才是從根本上決定中共能否成功奪取民主話語權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