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海禁:恐懼「敵人」引發的閉關鎖國

撰文:外部來稿(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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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社科院下轄的中國歷史研究院課題組發布《明清時期「閉關鎖國」問題新探》文章,認為明清採取的是合理的「自主限關」,引起關注。不少人擔心該文在為明清時期的「閉關鎖國」辯解,恐不利於當下中國的對外開放。
對於明清時期的「閉關鎖國」這個議題,一直以來都備受學者和民間討論。《香港01》獲微信公眾號「周掌櫃」授權,發布「明朝海禁:恐懼『敵人』引發的閉關鎖國」一文。

掌櫃智庫評論:從歷史的長河看,中華民族擁有兼收並蓄的傳統和開放基因,但經歷了唐、宋和元代的開放政策後,明代從開國皇帝開始就推行了近200年的海禁政策,這不禁讓人感慨於開放和封閉只有一步之遙。研究明朝海禁,或許可以為中國堅持改革開放提供一些有意義的啟發。

今天的中國人了解到明朝海禁,可能還是會覺得不可思議,這麼大的國家,怎麼突然就不和外界聯繫了?「寸板不許下海」又是如何執行的?是什麼讓促使朝廷下了如此堅定的決心?這些都是本文希望揭開的謎團。

對於習慣於改革開放大歷史中興旺發展的國人來說,切斷與世界的聯繫是不可想像的,這不僅意味著自身發展動能的減弱,更意味著需要面對由於封閉所帶來的此起彼伏的內部矛盾和問題,換句話說,中國的國情決定了不開放就會倒退,農耕民族內部的機制系統注定缺少現代性。40年的改革開放已經教育了中國人一個鮮活的道理:閉關鎖國是死路一條,所以,這也是歷屆領導人都表態國門打開了就不會關上的原因。

但回首僅僅300年前的歷史,還是讓人唏噓不已,原來閉關鎖國上一兩百年竟如此容易。實際上,明朝的海禁政策自洪武年間朱元璋開始到明末廢弛經歷了漫長的過程,幾乎也成了貫穿整個明朝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歷史的大事件。從明初嚴厲的海禁政策,到永樂年間海禁的鬆弛,再到永樂後(洪熙—弘治)海禁政策的再強化,直到嘉靖年間的海禁政策高度強化,最後隆慶開放和海外貿易才劃上句號。具體事件而言,從洪武七年(1374年)朱元璋下令撤銷自唐朝以來就存在的,負責海外貿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廣東廣州三市舶司,到隆慶元年(1567年)的「隆慶開關」,歷經193年,也就是兩個世紀,這兩個世紀明朝通過皇權強化完成了與世界的自我孤立。

但可以肯定的是,幾乎是國運轉折點和文明轉折點的閉關鎖國,並非是中華文化的固有基因必然帶來的選擇。那麼,到底是什麼讓明代統治者如此懼怕對外交流,如此決絕的將國家推向孤立,並且最終在近代文明中完全落伍呢?這又是需要進一步的追問。

本文,我們主要從三個部分論述明代海禁的話題,通過選編大量資料,力求還原展示真實歷史,以帶給今天的我們更多啟發。第一部分是對明朝海禁歷史的回顧;第二部分是和唐宋元歷史時期中國海洋政策的對比,第三部分是反思導致中國閉關鎖國的深層次原因。

01 明朝統治者的恐懼

如果從整個明朝的發展大歷史背景看海禁,朱元璋建立的明朝從最開始就帶有著殘酷廝殺後的權力焦慮,以及農耕文明政權特有的一種自我收縮意識。前者的殘酷鬥爭某種程度上改變了統治者的心理狀態,後者帶有著保護既得利益的強烈意願,但總體看也都是源自一種擔心「敵人」導致失去既得利益的恐懼。所以說,敵對思維帶來的思想意識的保守化是導致海禁決策的一個重要因素,這個因素在海禁多個發展階段都一直存在。

明太祖朱元璋真實畫像

詳細探究來看,明初初期海禁源自朱元璋的判斷。明太祖朱元璋下令「寸板不許下海」是明朝建立伊始就制定的遏制中國熱對外交往的海禁政策。從時間軸上看,洪武三年(1370年),明政府「罷太倉黃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明政府下令撤銷自唐朝以來就存在的,負責海外貿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廣東廣州三市舶司,中國對外貿易遂告斷絕。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以倭寇仍不稍斂足跡,又下令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 。自此,連與明朝素好的東南亞各國也不能來華進行貿易和文化交流了。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再次發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1394),為徹底取締海外貿易,又一律禁止民間使用及買賣舶來的番香、番貨等。洪武三十年(1397),再次發布命令,禁止中國人下海通番。可見,朱元璋開創了明朝徹底的閉關鎖國政策先河。

而到了明成祖永樂年間,由於永樂皇帝靠武力奪了他侄子建文帝的位,而建文帝又下落不明。於是,有一種說法是:永樂皇帝組織了一支強大的航海隊伍,由三寶太監鄭和率領,浩浩蕩盪七下西洋,向印度洋沿岸各國宣示大明帝國的威嚴,使之不敢藏匿建文帝,這背後也是來源自皇權不穩的恐懼。當然,這個影響皇權根基的原因自然進一步加劇了海禁令。鄭和下西洋,長期以來被認為是中國航海史上的創舉,然而鄭和的七下西洋卻並未給當時明朝帶來多大的經濟利益,反而讓這種厚往薄來的貢賜體系增加了明朝的經濟負擔。這是後話,也是大話題,暫且不做延伸。

明成祖時期鄭和下西洋的路線圖

不過,海禁令顯然是不得人心的,史書記載的民間反抗此起彼伏。為了防止沿海人民入海通商,明朝法律規定了嚴酷的處罰辦法:「若姦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嚮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邊衛充軍。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洩軍情律,為首者處斬,為從者發邊充軍」 。明政府對參與買賣外國商品的居民也不放過,「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現有者限以三月銷盡。」在這一政策的指引下,明政府於洪武十九年(1386)廢昌國縣,二十年將舟山島城區和鎮外鼓吹兩里以外的居民和其他46山(島)的居民徙遷內陸。可見,明太祖期望海禁政策對海防的鞏固能起到決定性作用,根本上還是維護政權的需要。

然而,由於海禁政策所實施的直接對象是臣民而不是海上反明勢力,他不僅不能成為海防的有效手段,甚至在沿海地區激化了一些矛盾。沿海地區人民依海而生,靠海而活,或從事漁業生產,或從事海上貿易。明太祖「嚴交通外藩之禁」,堵絕了沿海地區人民的正常謀生之路。如「信國公湯和巡視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魚」 。他們除起來進行鬥爭之外,已經沒有其他選擇。誠如顧炎武所指出:「海濱民眾,生理無路,兼以饑饉薦臻,窮民往往入海從盜,嘯集亡命」。「海禁一嚴,無所得食,則轉掠海濱」 。此外,濱海地區的居民還採取了另外一種鬥爭的手段,逃亡、潛往海外。「國初......兩廣、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為生者萬計」。所以,海禁一開始就得不到切實的貫徹,反覆發布的海禁令,也說明了這一點。還有一些人乾脆參加了民間的對外貿易活動。「緣(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諸番貿易香貨,因誘蠻夷為盜」 。

此外,對外國勢力干涉的擔憂也給了統治者一個閉關鎖國的最好理由。一句「東南諸島夷多我逃人佐寇」 ,體現了這種擔憂。其間有一個小故事:嘉靖二年五月,日本藩侯的兩個朝貢使團在寧波為入貢資格問題爆發了「爭貢之役」,使很多無辜的中國軍民被殺或被擄,「浙中大震倭自是有輕中國心矣」 。此後,明朝統治者認為「倭患起於市舶,遂罷之」,並對日本「閉絕貢路」,實行更加嚴厲的海禁政策。是以,朝廷接受建議,封鎖了沿海各港口,銷毀出海船隻,徹底斷絕了海上交通。

倭寇之亂嚴重威脅著明朝的國防安全

但這些政策最終可以完全禁絕海上貿易嗎?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按照極端的處置辦法,依然無法消除民間貿易需求,反而帶來了鋌而走險的走私氾濫。據史料記載:在嚴厲海禁的政策下,民間私人海外貿易被視為非法行經,被迫走上畸形發展的道路,即被迫轉入走私和武裝走私,並出現了一些大的海上武裝走私集團。嘉靖年間(1554年左右),最大的武裝走私集團頭目王直,成為眾多走私集團的公認首領,「三十六島之夷,皆聽指揮」,擁眾數十萬,先稱「靖海王」,後稱「徽王」,甚至「南面稱孤」。

明王朝對這些武裝走私集團進行軍事打擊,走私集團則團結起來並連結利用日本倭寇進行對抗,從而造成嘉靖四十多年間曠日持久的所謂「倭寇之亂」。倭寇之亂實際上是嚴禁民間海外貿易政策的必然結果,具有禁止與反禁止鬥爭的性質。倭寇之亂屢打不絕,甚至越打擊反而越劇烈,使明王朝消耗了大量兵力物力,疲於應付,成了心頭大患。這一時期嚴厲禁止民間私人海外貿易的政策,具有很大的落後性,違背了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違背了廣大人民尤其是東南沿海地區人民的利益,給明朝社會經濟特別是東南沿海地區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造成了巨大損失,嚴重阻礙了正常的中外經濟文化交流。換句話說:政府禁止正常的貿易之後,真實的海外貿易需求支撐了軍事集團的發展,實際上完全違背了穩定社會秩序的初衷。

之後,明世宗死後,穆宗繼位(1566年),認識到「市通則寇轉而為商,市禁則商轉而為寇」,開始調整嚴禁民間私人海外貿易的政策。隆慶元年(1567年),福建巡撫塗澤民上書曰「請開市舶,易私販為公販」(私販指走私商,公販指合法商人)。同年,隆慶皇帝(明穆宗)宣布解除海禁,調整海外貿易政策,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史稱「隆慶開關」。民間私人的海外貿易獲得了合法的地位,東南沿海各地的民間海外貿易進入了一個新時期。危機倒逼明朝出現一個比較全面的開放局面。

「隆慶開關」促進了東西經濟與文化交流,圖為阿拉伯地區傳入的金胎嵌畫琺瑯執壺

政策包括:開放福建漳州府月港(今福建海澄),並以月港為治所設立海澄縣,設立督餉館,負責管理私人海外貿易並徵稅。督餉館對私人海外貿易管理的內容主要有:出海貿易的船隻不得攜帶違禁物品;船主要向督餉館領取船引並交納引稅。此外,對日本的貿易仍在禁止之內,所有出海船隻均不得前往日本。若私自前往,則處以「通倭」之罪。

雖然仍有著諸多管理和限制,開放的月港也只是一處小港口,但民間私人海外貿易至此畢竟得到了朝廷的認可,只要遵守政府的管理限制,民間私人海外貿易就被視為合法經營。政策和制度上的這種局部的和有限度的調整,讓「隆慶開關」給予了社會更多生機。隆慶開放使民間私人海外貿易擺脫了走私非法境地,開始有條件地公開進行和較為正常地發展,並迅速發揮了積極作用。史載隆慶初,僅月港一地,「所貿金錢,歲無慮數十萬,公私並賴」,成效明顯。

據史學界研究,當時明朝的產品諸如絲織品、瓷器、茶葉、鐵器等,廣受世界各國歡迎,而許多國家缺乏名優商品能滿足明朝的國內需求,只好以白銀支付所購明朝商品,引致白銀大量流入中國。據估計,明神宗萬曆元年(1573年)至明思宗崇禎十七年(1644年)的72年間,自葡萄牙、西班牙、日本等國輸入明朝的銀元,至少在1億元以上,有力地促進了明朝國內商品經濟和社會經濟的發展。

由此,明朝的海禁政策畫上了一個句號。總結來看,海禁政策並沒有達成統治者希望通過隔絕而獲得永久平安的期望,反而是在資助反抗軍事集團的發展。換句話說「閉關鎖國」因為害怕「敵人」卻人為的製造了「敵人」。負面效應顯而易見,民間貿易被壓制之後,中國整個的社會發展在明朝中後期遠遠落後於快速發展的世界,甚至可以決斷的說:明朝的海禁政策是中國強盛到衰落的真正轉折點。

從歷史唯物主義的視角看:明朝海禁政策是裏外不討好的,但是統治者的焦慮和恐懼讓這個製造「敵人」的政策一條路跑到黑。所以某種程度上,「閉關鎖國」只不過是用一種掩耳盜鈴的方式解決統治者的心理問題,反而帶來了更大的國家安全隱患。

明朝疆域圖

02 唐宋元海洋政策對比

如果以上對明朝海禁的研究讓閱讀者感覺到悲觀和絕望的話,那麼這一部分我們希望展現更多希望。

客觀講,中華民族5000年的發展歷史中,實際上大部分時間都是崇尚開放交流的,所以經過了唐的強盛、宋的文化繁榮,元代同樣沒有那麼強的鎖國心態。只是到了明朝時期全世界處於發現新大陸的時代,中華文明才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閉關鎖國。更鮮明的說:中華民族本身就具有著開放的基因,閉關鎖國在大歷史中不是主流。

探究來看,唐中葉以後,由於怛羅斯戰役的失利(751)與四年之後安史之亂(755)使得路上絲綢之路無以為續,中國的經濟、文化重心開始向東南沿海轉移。同時和中國爭奪路上絲綢之路的大食人也將他主導的中古航線推到中國東南沿海。在這樣的情況下,聯接西太平洋與印度洋的「海上絲綢之路」開始興起。當時的唐朝對外貿易的有三大港口分別是揚州、福州、廣州。宋代更是提出了「開洋裕國」的國策,宋代中央政府非常重視海洋貿易,將對外貿易的重心從陸地轉向海洋,海上貿易的巨額利潤推動中國的海洋文明得到了很大的發展。

下面,讓我們依次從唐朝、宋朝、元朝看看歷代的海防和貿易政策。

如果我們追溯當唐朝,事實恰恰相反。唐中葉以後,由於怛羅斯戰役的失利(751)與四年之後安史之亂(755)使得路上絲綢之路無以為續,中國的經濟、文化重心開始向東南沿海轉移。同時和中國爭奪路上絲綢之路的大食人也將他主導的中古航線推到中國東南沿海。在這樣的情況下,聯接西太平洋與印度洋的「海上絲綢之路」開始興起。當時的唐朝對外貿易的有三大港口分別是揚州、福州、廣州。唐代設立市舶使,標誌著中古大陸在傳統陸域經濟之外,有了海洋經濟的添加。

而宋朝更是積極鼓勵海上貿易的。宋代提出了「開洋裕國」宋代中央政府開始調整國策,重視海洋貿易。對外貿易的重心從陸地轉向海洋。海上貿易的巨額利潤,將兩宋統治者的目光吸引至大海上,中國的海洋文明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宋代開國初年,便十分重視發展海洋經濟,北宋宋太祖開寶四年(971年)於廣州設置市舶司;崇寧元年(1102年)七月,宋徽宗詔令在杭州設置市舶司;北宋元祐二年(1087年)在泉州等地也設立市舶司。據《宋會要輯稿》記載。朝廷派內侍到海外招徠貢市貿易,希望能招來更多的海外蕃商到中國貿易。宋朝制度比較合理稅收制度,貿易法度嚴明,有力地保護商人的利益,不僅培養了本土的海商而且來華外商的數量也在不斷地增加。從宋代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中可以看出當時的商業發展和繁榮。

宋代明州海上貿易的發達,政府設立市舶司進行管理

貿易需求帶來了造船技術等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在技術層面上,到宋帝國時期,中國的航海技術已經日臻完善。應該說中國的造船技術一直以來就是發展迅速的,在三國時,海船已經是「長二十餘丈,高去水二三丈……可載六七百人,裝貨物萬斛」的水平了。到宋時期,又有大的發展,海船仍然沿襲平地船傳統,已經廣泛使用多桅多帆技術,舵技術,船尾縱帆(三角帆技術),活動主桅技術,水密隔艙技術,並且掌握了石灰漿塗縫技術,船體也由堅實的船板以大鐵釘鉚牢建成,結構堅固,噸位大(長二三十丈的海船已經很普遍),抗風力強,抗沉性強,適航性好,航速甚至達到四節。而且由於指南針及羅盤的使用,使得航海的安全性更加提高了。由於自宋以後,中國的造船業再沒有什麼大的發展,所以,之後鄭和艦隊的造船技術基本上可以說和宋時期相去不遠。而據《明史》記載,鄭和寶船「四十四丈,廣十八丈」,這裡我以為「廣十八丈」不可理解為「寬十八丈」,而應是「寬十到八丈」因為對於一條長寬比近2:1的船來說,適航性是很值得懷疑的,也很難達到四節的航速(當然,其實際尺度應該遠小與這個數據,以這個數據來計算其排水量在8000到20000噸,很難想像木船能這麼大,但是兩三千噸的船應該還是有的)。由此看來,再技術上,宋帝國的遺產的確是很豐厚的,可以說沒有這些技術儲備,之後的鄭和遠航是不可能的。

開放海上貿易更是帶來了社會各個層面的大發展,也就是說「開放」對於中國歷史上的封建專制朝代來講也是繁榮的生命線。在制度層面上 宋帝國實行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互市舶法」。這裡我們做一個重點來介紹。基本上,宋帝國對於對外貿易的管理是相當成功的。對於進口貨物,首先到官署登記,繳納一般大約百分之十的入口關稅(最高不超過百分之二十),之後再流入市場(當然開始的時候僅允許在管定地點貿易,但是不久之後就放棄了這些限制)。為此,宋帝國在建國之初在廣州,明州和杭州設立市舶司,後來推廣到泉州,密州板橋等廣大地方。商人出關,也要先到當地市舶司詳細登記此次出航所帶的人員,貨物內容數量,航行方向,航線以及出航時間,之後領取官方發放的「引」作為許可證,並要求在航期內回港登記。

對於對外貿易,政府實際上是鼓勵和扶植的。為了招徠外商,政府甚至允許有條約的國家商人進入內地經商販運,並著市舶司「給防船兵仗」(宋帝國有一支很有戰鬥力的沿海水師),以保護外商安全。對於本國商人出海經商,政府同樣給予鼓勵,如《宋史.食貨志》記載:「……賈人入高麗,貲及五千緡者,明州籍其名,歲責保給引發船……當然,宋政府對對外貿易也是有嚴格監控的,以防止其出軌,危及統治。在制度上,宋政府對於出口貨物有幾項禁令,基本目的是防止戰略性資源外流到敵國手中,比如鐵和兵器是嚴禁帶往海外的,對進口貨物也有一些是禁止入境的。同時政府嚴厲打擊走私和偷渡行為(這些事情也都是由沿海水師完成的),這些行為是要受到嚴厲的刑罰制裁的。但是這些政策還是很有度地被執行的,沒有干涉正常的貿易,可以說,對於對外貿易,政府總體上是讓其自由發展的,只要不做出危及或可能危及統治的事情。

這些措施,一方面保護了正常的對外貿易,使得沿海經濟和航海事業,大片的商業殖民地建立起來了,並且在印度洋,以及太平洋西部,中國掌握了實際意義上的海權,雖然政府沒有在這些地方設立督府或派駐軍隊。

另一方面,政府在這些活動中得到了利益。經濟上,政府的收入明顯增加了。《宋史》記載:「皇佑中,總歲入象犀,殊玉,香藥之類,其數五十三萬有餘,至治平中,又增十萬」,又載「……是年,杭,明,廣三司市舶歲收錢,糧,香,藥等五十四萬一百七十三緡,匹,斤,兩,段,條,顆,雙,粒,支二十三萬八千五十六緡,匹,斤,兩,段,條,顆,雙,粒。」可見收入頗豐,到南宋時期,工商市舶收入居然佔到政府財政的三分之一。同時,這些活動得到政府的監控,在有序的發展,給政府帶來利益的同時,又不會危及統治,政府和私人都得到了好處。此外政府的威信在海外得到傳播,朝貢繼續發展了,對宋作為中央帝國的地位,在國際上被也越來越多的蕃國承認了。

貿易開放政策,帶來了經濟思想的快速進化。宋帝國的統治者們在經濟上是「重農」的,但是他們並不「抑商」,並且在長期的對工商業成功的管理中,發現到工商業在經濟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發展工商業可能帶來的巨大利益。比如,神宗曾說:「貨泉之利,欲流天下通有無」;熙寧五年,在給發運使薛向的詔書中也提到:「東南之利,舶商居其一」。所以,政府在政策上放棄一貫的抑商作風的同時,漸漸開始拋棄「重農抑商」的思想,形成了近似於近代西方重商主義的重視和扶植工商外貿事業的思想和相應的政策,比如神宗就曾否決過增加商稅以彌補財政虧空的建議。儘管這些思想和近代西方的重商主義還有許多不同,對傳統也沒有從理論上根本地拋棄,但是,進步是不言而喻的,因為他畢竟走出了對傳統小農經濟思想否定的第一步,我們甚至可以說宋帝國諸帝的統治是接近於商人政治的。

宋代經濟繁榮催生出了當時最先進的金融工具——交子

宋人趙汝適在其著作《諸蕃志》中列出了與宋代有貿易往來的國家名稱超過了60個,為寫這本書,他在泉州親自「詢諸賈胡,稗列其國名」。宋代進出口貨物的種類、數量比前代更多。宋代進出口貨物達410種以上。北宋中朝以後,海外貿易的收入一直佔宋朝全年收入的很大比重。以商立國的宋朝,重視和推進經濟外交是題中應有之義。元豐三年,宋朝政府制定了《廣州市舶條法》,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貿易法。

正是在這種寬鬆、開放、積極的海洋政策下,宋朝成為世界貿易體系中最重要的一極,宋朝的錢幣成為當時的國際貿易的「硬通貨」。日本、東南亞諸多國家甚至都出台相關法律禁止宋幣外流。吳鉤在《宋代大航海》中寫道:「錢本中國寶貨,今乃與四夷共用」。

宋之後到了元朝,實際上被現代很多人認為最具備進攻性的元朝統治者本質上也是支持對外貿易的。元朝雖是「馬上得天下」,但元世祖忽必烈極為支持元朝「對外貿易」體系的建立和發展,繼而更是一舉讓「泉州市舶司」成了當時世界上最大的「海外貿易港口」之一。據史書記載,於至元十五年(1278年)之時,忽必烈就曾通過泉州市舶司的諸多客商向海外散佈了這樣一份詔書,「誠能來朝,朕將寵禮之,其往來互市,各從所欲」。

換句話說,當我們對比了明代之前的唐、宋、元三個朝代,並沒有任何跡象表明,禁止海上貿易的海禁政策會帶來對統治的終極威脅,這也就是意味著海禁政策完全是明代統治集團內部的焦慮和誤判所致。

但對於整個中國歷史來看,這個誤判實際上讓中國與世界融合至少推遲了200年,其影響之深刻某種程度上也影響了當今的中國。

03 明朝海禁的警示與反思

那麼,明朝海禁對於今天的我們有哪些啟示呢?對現代中國有哪些警示和反思之處呢?這當然是本文編寫的根本目的。

思考兩個問題,首先還是需要從大歷史格局著手。我們發現明代和中國其他朝代有一個最重要的差異,也就是明代從蒙古外族入侵建立元朝政權對漢文化的洗劫之後,具有強烈的政治需求表達發理性和權威性。元朝統治時期,中國歷史上首次出現了被異族完全征服的局面,華夏第一次被夷族徹底征服,「夷」成了「華」的統治者。所以說,從明朝建立到永樂初年,原來華夷秩序處在一種崩塌狀態,而不重新建立起華夷秩序,明朝的法理性和權威性就是有缺陷的,沒法自稱「代表天命」。而重建華夷秩序也是應對蒙古勢力的政治需要。因為蒙古族曾經建立了一個大大的天朝,周邊夷族到底是以蒙古為中心呢,還是回到千百年來以華夏為中心,這是大明王朝需要解決的問題。或許這個根本性歷史原因,是帶來明代戰略收縮的最直觀答案。

而這種戰略收縮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上帶來的就是保守主義的興起,海禁政策正是這種保守主義帶來的結果之一。錢穆曾說:「現代中國大體是由明開始的。」明帝國初建的14世紀中期,正是世界政治史和經濟史上的一個轉折時刻,可以用「翻天覆地」來形容。在西方,黑暗的陰霾正被「自由女神」一點點地驅散,由自由民組成的新興商業城市成為歐洲的新希望,教皇和各國君王的權力受到控制,一場偉大的、以「文藝復興」為主題的啟蒙運動拉開了帷幕。同時,北歐和西歐各國開始海外大冒險,歐洲的經濟軸心由南而北,從地中海沿岸向大西洋東岸地區轉移。在政治革命、文化革命和科學革命的綜合推動之下,「世界時間」的鐘擺終於從東方猛烈地搖向西方。

錢老對此感慨:「而在東方,從皇帝、知識分子到草民百姓,竟沒有一個人察覺到這一歷史性的變局。在這裡,成熟的農業文明正達到前所未見的繁榮高度,與之相伴隨的是,中央集權制度也歷經千年打磨而趨於精緻。朱元璋悍然取締了沿襲千年的宰相制度,將一切國政大權均集中於皇帝一身,政治的專制化和獨裁化達到了新的峰值。」所以,錢穆的結論是:西方歷史這一階段是進步的,而中國這一階段則退步了。退步的最大特徵就是保守。

實際上,這個歷史進程背後對於統治者心理素質的影響必然是巨大的,思想意識最終決定了行動。當漢人從蒙古人手中重新奪回統治權柄之後,他們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不再旁落。於是,「穩定」成為一切政策的出發點。與宋代相比,明代的格局同樣狹小並愈發缺少寬容度,在治國策略上,一切以內向孤立和嚮往靜止為治理的目標,而其手段則必然是自我封閉。帶有著合法性的不自信和外敵的恐懼,自然決策上更加傾向於保護既得利益,也就是維護皇權統治。

「穩定」是一個政治概念,而非經濟概念,它幾乎是宋、明之後的中央集權制度追求的唯一目標,其他都無關緊要。以研究明史而著名的黃仁宇如此描述獨裁者的心理:「穩定性的地位總是超越發展和擴張。」「從一開始,明太祖主要關心的是建立和永遠保持一種政治現狀,他不關心經濟的發展……就明人所關心的問題來說,雖然認為中國向來是世界的中心,但是必須保持其農業特點,不能兼容並包發展商業和對外貿易。中華帝國對外並不尋求領土擴張。同時出於安全的角度考慮,明王朝當局非常想把國土與世界隔離開來。只要可能,同世界各國的交往和聯繫減少到最低程度。」

除了收租納稅,明朝「魚鱗圖」也是為了將百姓固定在土地上以追求穩定

對於一個專制型政權而言,影響「穩定」的因素有兩個,一是外患,一是內憂。控制前者最可行的辦法是杜絕對外的一切交流,與各國「老死不相往來」;實現後者的辦法,則是讓人民滿足其溫飽,而民間財富維持在均貧的水準上。明代治國者分別找到了兩個辦法,那就是,對外,實施閉關鎖國的「大陸孤立主義」;對內,追求「男耕女織」的平鋪型社會模式。

明朝閉關鎖國最令我們今天感到震驚之處,實際上就是沒有「敵人」的時候認為的製造「敵人」,這種病態的心理狀態帶來了200年的閉關鎖國。這裡做幾點進一步的反思:

第一,明朝的海軍實力實際上是世界第一,實際上統治者的內心恐懼並沒有充分的事實支撐,明顯是處於恐懼「敵人」的心理問題。

由於南宋海上絲綢之路的繁榮,大力推動了中國的造船業發展,到了明朝時期,中國的造船技術實際上已經世界領先。而當時的明朝永和皇帝朱棣,更是大興土木,修建了大量的戰艦,在鼎盛時期,中國明朝水師,有著多達3800艘船,包括各種巡邏船,戰船,寶船等。其規模甚至相當於西班牙無敵艦隊的10倍。

明朝統治的近三百年間,儘管明朝的陸軍,可謂是經常戰敗。土木堡之變,皇帝直接被俘虜,更是讓明朝深感羞辱。但是反觀明朝水師,不管在任何時候,在抵抗外敵的入侵時,都沒有敗過一次。16世紀初,珠江口海戰,徹底讓葡萄牙被打服,主動與中國求和。16世紀末,露梁海戰,大敗日本艦隊。即便是到了明末時期,明朝海軍依然在澎湖之戰和料羅灣海戰中,將荷蘭給擊敗了。如葡萄牙,荷蘭這些國家,它們都是典型的西方早期海權強國,然而大明海軍卻能夠屢屢擊敗它們,世界第一當之無愧;

第二點,明朝統治者和官員對於「弱民」帶來穩定的認知,絕對了整個官僚階層都處於對內不作為的狀態。

就明代官員的思維來說,他們採取的是一種僵化不變的經濟觀念。他們認為,中國總是擁有眾多的人民,他們生產出來的物品數不勝數,需要多少稅,都可以從他們身上徵收。固定的收入水平,可以使他們能夠支付固定的花費。這就是明代官員為什麼不斷指定某項收入用於支付某項開支,並試圖逐項加以平衡的原因。傳統的儒家政治思想,其核心可以概括為「人性本善」,也是他們的行政指南。追求個人私利僅僅是一種阻礙個人道德水平昇華的表現,謀利是說不出口的罪惡。因此,追求物質的舒適享受和生活奢侈,會損害人性,必須予以抵制。即使是有利於社會環境改善的技術革新和進步,也不能鼓勵。明代帝王和大臣常常把「子民」的康樂掛在嘴邊,但他們的目的不過是恰好使百姓能夠生存下來,並不努力向上去改善「子民」的生活。明政府制定的政策和習慣做法嚴重地限制了商業的發展,在一些情況下甚至把一些地方出現的自由市場扼殺在搖籃中。

這樣,明代官僚一整套思想觀念,無論在哪一方面都同今天我們所了解的經濟基本原則是背道而馳的。在這些思想觀念支配下,自然地使他們自己喪失了機遇,不知道如何才能有效地進行商業管理。由於推行限制和消除商業競爭的措施,他們不再擁有能力去區別什麼是獲利事業,什麼不是。他們反對改變國家的農業大國形象,不願意去進行任何發展實驗;這種情況可以說明他們那個時代的「新」政治觀念和思想觀念,是缺乏獨創性的。

第三點,明代對於商業的限制和對於民眾自由的限制,實際上是一種嚴重的自我削弱,也是人為製造「敵人」的自我削弱

比如:明朝統治階層認為——對土地和其他重要資源的控制與壟斷,使得明政府可以直接以國家租金來代替稅收,降低稅收徵集和分配成本,提高行政效率,防止臣民造反。同時,鄰里之間互相舉報的責任連帶規定,增加了基層社會向國家提供信息的激勵,降低了統治者管理國家的信息成本。所以,他們採取了多重措施限制人口流動和商業發展。

比如,明朝為了實現對民眾的人身控制,實現了嚴格的戶籍制度,將天下戶口分為軍戶、民戶、匠戶,戶籍世襲並且不能夠改變。與此同時,明朝里甲制來監控人口流動,農民的活動範圍限制在本里之內,走出本里必須有路引,如果沒有路引,就會被認定為無業遊民處死,並且令居要承擔連帶責任。

比如,商人外出經商,除了告訴鄰里,還必須攜帶路引,註明各種詳細信息,以便讓沿途稅關盤查。此外,明朝還對商人實行身份上的歧視,朱元璋不允許商人穿絲綢。對人口流動和商業的限制,減少了人們社會活動內容,便於國家進行治安和其他公共管理。戶籍制度的執行,使得國家政權能夠直接和單個的個人對應起來,有利於節約國家管理成本。

通過對基層社會的控制,明初以有限的資源實現了對遼闊疆域的統治,並使國家機器得以在輕徭薄賦的稅收基礎上運行。同時,抑制商業和人口流動的做法也有利於生產要素被集中在農業生產中,便於稅收徵集。

另外,明朝實行土地國有化。明初政府手中控制了大量的官田。據統計,明弘治十五年,官田佔到全國土地的14.15%,其中作為主要國家稅收來源之地的南直隸,官田佔該地區土地總面積的19.99%,經濟發達的江南地區如蘇州府、鎮江府的官田比例甚至達到50%以上。湖廣、廣西的官田主要為軍隊屯田所得,屯軍戶在政府分配的土地上耕種,向政府繳納30%—50%的租糧,在明朝地方政府的無情壓榨下,其身份接近於奴隸。

明朝還對重要的貿易進行國家壟斷。明政府實行茶鹽專賣,由國家直接控制食鹽的生產和銷售。國家劃定灶戶來生產食鹽,灶戶世代不能轉業,所產食鹽歸官府發賣,灶戶不得私賣。商人向邊境運輸糧食,換取食鹽經營權,以米價抵鹽價,以運費抵引稅,食鹽專賣的收入直接補充軍隊開支。同時,明初還實行了海外貿易的國家控制,嚴禁私人海外貿易,對外交往完全依賴官方的朝貢貿易體系。朱元璋曾多次頒布海禁令,嚴懲私自出海貿易者,鄰居知情不報也要負連帶責任。

但從最終明朝衰落的大邏輯上看,以上措施幾乎都是失敗的,這些最終導致明朝在農民起義和滿清入關夾擊之下煙消雲散。

公元1643年,李自成在襄陽成立新順政權,自稱「奉天倡義文武大元帥」,他的政治目標,越來越遠大。農曆九月,農民軍又向陝西進軍,謀求更大的發展。十月,李自成親率大軍攻破潼關。第二年正月,李自成攻佔西安,恢復西安的古名長安,定為都城,建大順國,稱大順王。

故事的結局是:面對國內揭竿而起的局面,明朝末代皇帝崇禎帝病急亂投醫,又是下「罪己詔」,承認自己治理國家的過失,又是徵集天下軍隊到北京勤王,又是要求王公大臣、外戚權貴捐獻家財做軍餉,組織抵抗,可是都得不到積極響應。外戚周奎有幾十萬兩金子的家財,卻裝窮說沒錢。崇禎帝親自出面,他才答應捐二萬。

崇禎帝又把管理宮門和各城門防守的軍權,都委託給親信的太監。可是這些太監只知作威作福,並不真心幫他辦事,反而打擊了一些真心為國的將軍、大臣的努力。崇禎帝要人沒人,要兵沒兵,要錢沒錢,要糧沒糧,連找個出主意、商量對策的人都沒有,真正到了孤家寡人的地步。有一次在朝堂上,他連問了好幾件事,都沒有一個大臣應聲,他氣得大罵:「我不是亡國的君主,你們都是亡國的臣子。一批飯桶!」怒氣沖沖回到后宮。大明王朝至此,被自己的鎖國、弱民政策自我絞殺!

崇禎有幹一番大事業的雄心,但是他過於急功近利,又很多疑,不信任人,主觀固執,不管什麼人,一有小錯或疑點,他就罷人家的官,或者下獄、殺頭、充軍。所以,真正的人才,在他手下,大都不能充分發揮作用,而一些善於拍馬逢迎、沒有真才實學的人,又常圍在他身邊。因為他越來越與他的大臣們對立,就越來越重用親信宦官。宦官又大多是勢利小人,凶險時候都背叛了他。

回首明朝滅亡的歷史,史學界的認知主要認為由於明朝自世宗、神宗、熹宗以後,政治腐敗,民窮財盡,國力崩潰,不是誰能夠挽回的。所以,崇禎帝最後落得一個悲慘的下場。

不過,當我們回到研究明朝海禁的前因後果,或許也從政治腐敗之外看到了另外一個角度,就是:統治階級內心恐懼人為的不斷製造「敵人」,由此帶來了長期的閉關鎖國,最終失去開放發展的潤滑劑,陷入了內部矛盾積極對立的無休止戰亂之中。

由此看來,今天的改革開放,核心意義在於「開放促改革」,追求的是「心中無敵」,這是中國人經過兩三千年的封建專制統治之後,多麼痛且深刻的領悟。明朝沒有外部活水,失去互惠貿易推動力,試圖逃離所謂「敵人」獲得長治久安,只會帶來皇權的不斷強化,且不斷和臆想的「敵人」進行殘酷鬥爭,空耗國力,到頭來只能面對作繭自縛的孱弱和敗局。

以史為鑑,堅定支持「改革開放」基本國策不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