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的不歸路 堵死了其他人的出境路

撰文:杭子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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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種程度上,周庭說自己「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是對的,因為走上這條路,除非以後向警方自首或被遣送回港,她這輩子大概確實是與中國無緣、與香港這座城市無緣了。就與中國、與香港這個城市的緣分而言,她走的是一條無法回頭的絕路。

雖然周庭說自己早已買好12月返回香港的機票,因此並非處心積慮不願意回香港受審。「所以如果有人要說我處心積慮欺騙國安,那絕對是錯誤的陳述」,但是在事實上,從結果而言,不管怎樣辯解,她確實構成了欺騙。因為按照當時她與警方達成的條件,她本人明確承諾過,應該按期回港向警方報到。

周庭於2020年8月10日因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國安處拘捕,其後於2020年底至2021年中因其他案件入獄。出獄後繼續接受國安處保釋候查。警方也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附表二的權力限制她離境。根據她的描述,在警方同意她到加拿大留學之前,還帶她到深圳去參觀,了解中國的建設成就,她自感在此過程之中受到監視。

但坦率說,以她所犯案件的性質,以及所保釋後背負的尚未查畢的罪名,警方在完全有理由拒絕她請求的情況下,能對她網開一面,同意其出境留學申請,已經是在本港法律允許範圍內所能採取的最具靈活性、最具人性的辦法,釋放了最大善意了。與其他一些因類似罪名被繼續關押的案犯相比,區別待遇已經很明顯了。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譴責周庭,稱警方希望寬大處理事件,可惜周庭出賣誠信,製造光環,行為亦可能影響真心悔改的人,沒正面回應曾否要求周庭回內地。(梁鵬威攝)

警方可能也認為,周庭畢竟還很年輕,此前犯案經歷及港獨價值形成又具有特殊歷史成因,屬於可教育挽回之列,所以就本着對她的人生、未來負責任的態度,展現了最大善意,而且願意為此特地大費周折,安排她到深圳等參觀中國建設成就,這一參觀行程本身就反映出警方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初衷來處理此案。

可惜,也許是周庭本人心結難解,也許是她確實有回港後可能再度失去自由的不必要的擔心,也許申請出境留學本來就是一個謀劃已久的逃出香港的理由,她終究選擇了滯留不歸,而且以發公開信的方式展現決心。香港警方也由此錯付了一片良苦用心。

李家超說,面對周庭棄保,香港警方必然會全力追捕。「任何逃犯只有自首,否則是終身逃犯,終身被追捕。」這是政治人物放的狠話。於周庭和同情的人聽來可能確實有些刺耳,不少媒體與評論人士還從中解讀出了威脅味道。但這是事實,如果她不能履行與警方達成的協議,必然會被追捕。

因為周庭是幾年前那場運動的代表性公眾人物,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在香港及人權等問題上又和中國立場迥異,中西方圍繞香港展開的博弈還會長期持續下去,對周庭而言,在加拿大或哪個西方國家生存下去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一段時期內,她可能還會生活得相當不錯。

2021年6月12日,周庭刑滿出獄,她乘坐私家車離開,期間未有回應記者提問。(餘俊亮攝)

但是,這種以反政府運動崛起的政治人物,在西方國家到底能多長時間獲得媒體、政府及海外華人青睞關注,是個很大的未知數。1989年北京天安門事件後,一大批遠比周庭更有思想、更有影響的風雲人物為躲避中國政府追捕逃亡海外,他們中有幾個能在鎂光燈下保持持久影響力?

更關鍵的是,周庭案例可能成為一個教化失敗的案例,影響到警方對其他類似案例的處理。我們不知道還有多少當年騷亂時曾留下案底的年輕人也有類似出境求學需求,以後其他人若再以類似理由提出申請,很可能會被警方駁回。周庭不歸,實際上等於堵死了其他申請人的求學出境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