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歐日WTO改革劍指國家補貼 特朗普的對華貿易「新招」?

撰文:葉德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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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歐盟與日本三方貿易代表周二(1月14日)於華盛頓見面,並發表聯合聲明,以改革世界貿易組織(WTO)監管「國家補貼」的法規為主打。在美國「了結」世貿上訴機制後,外界以為其單邊主義已無可救藥,如今美歐日三方竟合作打出世貿改革牌,其改革重點亦有針對中國的跡象,這是否特朗普簽定第一階段協議的對華貿易新招數?

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歐盟貿易專員霍根(Phil Hogan)以及日本經濟產業大臣梶山弘志周二在華盛頓見面後,發表三頁聯合聲明,列舉一系列世貿改革要求,集中在「補貼與反補貼手段」的規則上,其內容甚為「毒辣」。

首先,三國建議將四個補貼項目定為「無條件禁止」的類別,包括「無限制擔保」、「對無重整計劃、資不抵債的企業作補貼」、「在產能過剩行業中,對未能透過獨立商業機構獲得長期融資的企業作補貼」,以及「某些直接的債務豁免」。

對世貿歷年來深感痛恨的萊特希澤突然與歐日合作大談改革,讓人有點意外。(GettyImages)

其次,美歐日三方也要求將一些補貼行為以「有罪推定」處理,當中包括「過度大額補貼」、「為阻無競爭力企業離開市場的補貼」、「無私人商業考量,只為增加龐大製造能力的補貼」等等。如果補貼被發現存在,而被指控方未能夠證明有關補貼沒有造成損害——相較於「由指控方提出補貼有害的證據」——該國必須收回補貼。

第三,由於現行世貿補貼通報機制並無罰則,三國建議禁止任何「補貼方沒有通報,卻由第三方通報」的補貼。即補貼方可因此合法地受懲罰性關稅等報復。

第四,三方提議要規管國內市場被扭曲的國家所作的商品及服務的「國家採購」。例如,如果某國某類網絡服務不容許他國參與,某國政府採用此服務時,則有可能違反世貿規則。

更重要的是,三國建議改革「公共機構」(public body)的定義。在目前的世貿判例下,公共機構必須「擁有、行使或被賦予政府權力」;這定義明顯將國營企業,特別是國營銀行,排除在外,使得部份國家可以國營銀行極優惠貸款等方式,在不受世貿規管下,作出某程度的國家補貼。

歐盟貿易專員霍根指聯合聲明是「走向解決扭曲世界貿易根本議題的重要一步」。(路透社)

除了「補貼與反補貼手段」的問題外,美歐日還提出要為「強制性技術轉讓」作出嚴格定義和規管,並要求「高度發展的世貿成員國」放棄「發展中國家」的自我認定

由於國家補貼的問題料將成為中美未來貿易談判的焦點,美歐日三方此時作出聯合聲明,難免會讓外界有「過度巧合」之感。

同時,有關補貼的改革建議也甚有為中國企業「度身訂造」的痕跡——將國營銀行包括在「公共機構」的定義之中正是一例。

取華為作例子:歐盟早在2011年就曾指控華為得到國營銀行給予「巨額」信用額度,是中國政府背後支持的證據;根據《華爾街日報》去年底的計算,華為曾累計獲高達750億美元的國家補貼,當中有460億就來自國營借貸人。在現行世貿體制下,這些都自動不會被算作違規的國家補貼,但在三國提出的「公共機構」新定義下,這些信用額度或貸款將會受到世貿的糾紛調解機制監管。

華為亦因接受國營銀行貸款而惹起他國不滿。(路透社)

美歐日三方還認為改革不必先尋求世貿所有成員國同意才落實,而可以「多國主義」(plurilateralism)的框架來處理,即由部份世貿成員國先行落實,再開放他國參與。

配合早前路透社表示中美將重啟半年一度的經濟對話機制,美國聯同歐日等傳統盟友,以多邊主義的拉幫結派談判形式向中國作貿易要求,頗有「前特朗普時代」的色彩。在簽下第一階段協議之後,特朗普是否打算「重回舊路」,將之當作對華「新招」?

這個問題其實不必回答。即使這次聲明不是歐日為取悅美國的動作,而是美歐日為聯手改革世貿機制「試水溫」的第一步,依照特朗普只看短期利益、只着重貿易順逆差一時得失的性格看來,這種傳統國際貿易操作,根本難以維持。

首先,這種改革牽涉細節極多,要美歐日三方談妥已是以年計才有寸進的事,特朗普根本等不及。其次,改革後的世貿條文,也難改世貿紛爭調解機制的緩慢審訊過程。以此等手段尋求所謂的「公平貿易」,絕對不合特朗普的口味。由此可見,只要特朗普仍是白宮主人,這條舊路定難走遠。

當然,如果白宮本年換上新主人,這短短三頁的世貿改革建議,則絕對值得各界多加細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