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批准疫苗速度為何跑贏美歐?

撰文:周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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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英國率先批准美國藥企輝瑞(Pfizer)和德國公司BioNTech研發的新冠肺炎疫苗(後稱輝瑞疫苗),成為第一個批准疫苗的西方國家,並計劃在下周就進行大規模接種。不過,英國正式收到輝瑞公司疫苗批准申請的時間比美國晚,此前啟動「滾動式審閱」(rolling review,即隨着研發進度審閱相關數據)的時間點也落後於歐洲,為何反而是最先批准疫苗的國家呢?

據報道,輝瑞公司分別在11月20日、11月23日及12月1日向美國、英國和歐盟的藥物監管機構正式提交了疫苗批准申請。為了壓縮批准時間,監管機構通常在此前就已和各大疫苗研發公司對接,提前「滾動式審閱」實驗數據。

據悉,歐洲藥物管理局(EMA)從10月6日起就開始審閱輝瑞疫苗的數據,而英國的藥品和醫療產品監管署(MHRA)直到10月30日才開啟這一過程,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未公開提前檢閱的時間,只是模糊地表示「從幾個月就開始這麼做了」。

英國首相約翰遜12月2日宣布,英國成為第一個批准輝瑞疫苗的國家。(美聯社)

但儘管美國更早收到輝瑞公司的申請,歐盟更早開始「滾動式審閱」,最後反而是英國搶先批准了疫苗。相比之下,FDA表示將會先在12月10日舉行線上公開會議,期間讓專家討論疫苗的緊急授權事宜,預計在會議結束後幾天再做出批准決定。而歐盟動作更慢,計劃12月29日才開會商議是否批准疫苗。

速度快歸功於脫歐?

比起美歐,英國究竟為何如此「神速」?對此,英國藥品和醫療產品監管署(MHRA)強調自身的努力,指職員加班加點,審閱了逾千頁的報告,在最短時間內走完了所有規定的程序,沒有走捷徑。輝瑞副主席賴納特(Rene Reinert)也讚揚道,MHRA回應速度很快,有時數據發送10分鐘後就能得到答復,BioNTech的商務總監馬瑞特(Sean Marett)也指,MHRA詢問的細緻程度與其他監管機構相當。

《華爾街日報》分析道,英國此前是歐洲藥物管理局的總部所在地,MHRA也承擔了歐盟大量藥物及疫苗的前期審判工作,在歐洲藥物管理局去年將總部遷走之後,MHRA的工作量大減,其1,320名員工少了用武之地,疫情爆發後便可集中投身疫苗的審批工作。而相比之下,歐洲藥物管理局本就只有900名員工,將總部遷至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後,員工更是減少至775人(2019年12月數據),如今面對繁重的疫苗審批工作,可能感到力不從心。

除了英國監管機構本身專業高效外,如此之快的審批速度也可能有約翰遜政府的施壓成分。在11月初,政府便通知國民保健服務(NHS)準備最早在12月初就開始進行大規模疫情接種,衛生部長夏國賢(Matt Hancock)11月9日也在下議院宣布,如果疫苗得到批准,高風險群體最早在12月1日就能接種。

輝瑞位於比利時的工廠已準備好以冷凍車運送疫苗。(美聯社)

對於約翰遜政府來說,搶先鋪開疫苗、盡早控制疫情至關重要,因為政府此前在抗疫過程中失誤連連,導致英國有逾5.9萬人病歿,死亡人數居歐洲之冠,經濟表現也是發達國家中最糟糕,讓民眾大為失望。根據民調機構YouGov的數據,約翰遜的反對率從疫情前的42%升至如今的58%,支持率從42%下降至34%。為了政治前途,政府必然會想方設法在疫苗方面扳回一城,扭轉形象。

同時,約翰遜政府還可趁機將疫苗審批速度之快歸功於脫歐,衛生部長夏國賢、下議院領袖李思銘(Jacob Rees-Mogg)均表示,正是因為英國脫離了歐盟龐大的官僚機構,因此可以更加迅速靈活地做出決定。

雖然這種言論本身站不住腳——歐盟法律允許成員國通過緊急程序,在本國短期使用未經歐洲藥物管理局批准的疫苗,例如匈牙利就可施打俄羅斯的「衛星-5」疫苗——但仍可被用來當做保守黨的政治宣傳,尤其是在距離脫歐不到一個月、英歐貿易協定仍未有定數的情況下,保守黨顯然需要穩定民心,多多強調脫歐的益處。

美歐各有考量和掣肘

相比於英國監管機構的快速審批決定,歐盟和美國的監管機構則面臨其他的考量和障礙,導致審批所需時間相對而言較長。

先從歐盟說起,除了上述提到的歐洲藥物管理局人手不足之外,歐盟自稱此次審批疫苗的模式採取的是「有條件市場授權」(conditional marketing authorization),與英國使用「緊急授權」(emergency authorization)有所不同。歐盟解釋稱,前者需要「更大範圍」地審閱實驗數據,是「最適合大規模接種疫苗的審批程序」。剛卸任不久的歐洲藥物管理局前局長Guido Rasi還暗批英國的做法不夠安全,「假如像他們(英國)一樣只評估部分數據,就會面臨一定的風險。」

當然,歐盟固然可能是採用了更嚴格的標準,其令人詬病的低效也是審批速度落後的原因。例如藥廠就反映,因為數據格式和軟件不兼容的問題,與歐洲藥物管理局溝通不暢,而歐盟方面回應道,願意考慮加速系統的方式,並希望藥廠提出建議,這一來一回自然耽擱了不少時間。

同時,歐盟內部審批程序反復,例如假設歐洲藥物管理局12月29日開會時批准疫苗後,還需交由歐盟委員會再做出最終授權決定,期間可能需要耗費數天,此後各成員國才能開始推行疫苗接種。如此算來,其他歐盟成員國鋪開疫苗的時間預計落後英國一整個月。

至於美國,FDA面對連任失敗的特朗普,似乎變得硬氣起來,拒絕遂他的心意火速批准疫苗。一方面,FDA深知美國社會的反疫苗情緒濃重,清楚倉促批准疫苗反而會加重民眾的疑慮,因此希望通過更長時間、更審慎地檢閱數據,來減緩民眾的疑慮,該機構在12月10日召開線上公共會議討論輝瑞疫苗,也是為了尋求讓公眾放心。

美國反疫苗情緒高漲,如果FDA倉促批准疫苗反而可能起到反效果。(美聯社)

另外,FDA此前在特朗普的施壓下,在3月底草率緊急授權使用「神藥」 羥氯喹治新冠肺炎,但在外界對於羥氯喹的功效質疑聲浪越來越高後,FDA只得在6月撤回授權,機構聲譽也大打折扣,如今FDA堅持不向特朗普低頭,或許是希望藉此修復一部分名聲。

整體而言,疫苗批准的速度與監管機構效率、採取的授權模式、政府干預與輿論環境都密切相關,只要各國監管機構確保對本國人民負責,速度稍快稍慢都無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