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碼習時代掃黑】為何說掃黑關乎國家安危,公安繫於一半

撰文:孫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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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會在中國從來是一個敏感話題,中國政府稱中國沒有黑社會,只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學者稱中國黑社會人數超過100萬人;官員說如果有那麼多人政府就不用做事了;習近平說,掃黑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
如何認識習近平時代的「掃黑」,已經成為觀察「習近平時代」和當下中國獨特性的時代命題。紅色的錘子和鐮刀,開始了一場將黑社會擠出基層政權的「習時代戰爭」。

雲南大理州公安系統近一個月有6名官員遭到「雙開」,均涉及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網上圖片)

自2018年1月至2020年底為期3年的「掃黑除惡」行動,在中國如火如荼地進行了大概一半時間的2019年5月,北京舉行了「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此會上給予公安系統一次全面論定。

此時距離中共十八大已經將近7年,而且被安排在2018年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組織、宣傳等方面的全國性會議之後,可謂姍姍來遲。不過被安排在「掃黑除惡」行動的中段,其實恰恰基於一種現實:中國公安機關是「掃黑除惡」成敗得失的關鍵。

公安機關與黑惡勢力關係複雜

「公安」在中國被指維護公共安全的警察,「公安機關」則專指用以保障國家安全、維持社會秩序等目標的政務機構,自上而下分別有公安部、公安廳、公安局、派出所等設置。

以公安為重要組成部分的政法系統,被中共視為「刀把子」。(新華社)

「掃黑除惡」裏的「黑」被解釋為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惡」則是指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

一般認為,擔負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機關與遊離在法律邊緣的「黑社會」「惡勢力」等組織或現象,是一種勢同水火的天然矛盾,然而在現實中兩者關係要更加複雜。比如,有黑惡勢力才有公安機關的用武之地,黑惡勢力的猖獗程度與公安機關的打擊力度成反比。在很多地區的公安機關,更準確地說是公安機關裏的某些人淪為了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形成橫跨黑白兩道的利益共同體。

對於第三種情況,作為社會秩序維護者與法律執行者的公安機關向黑惡勢力的角色轉變,無疑是一種巨大的諷刺,但這也是非常容易發生的情況。

中國有一種說法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公安機關長期與黑惡勢力打交道,對其生存邏輯最為了解,也最容易受到暴利引誘。一旦公安機關自身管理鬆弛,滑向黑惡勢力也就是一種很難完全避免的事情。

7月8日,黑龍江哈爾濱市政法委書記任鋭忱被紀監機構審查調查。這是中央掃黑除惡第14督導組進駐黑龍江後,該省第8位被查的政法系統官員。其中,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富拉爾基分局局長杜治林、大慶市林甸縣公安局局長賈耕田、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原局長王憲斌,三位現任或前任公安局局長都已被指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因此,這場「掃黑除惡」行動的難點就在於,既要以公安機關為主力去掃除黑惡勢力,又需要對公安機關進行清理和改革。也就是說,公安機關需要進行一次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而且這將決定「掃黑除惡」行動能否成功。如果隱藏在公安機關內部的「保護傘」甚至是「黑老大」不被清理出去,黑惡勢力肯定將會禁而不絕、死灰復燃。

中國公安的法定職責有十多種。(視覺中國)

國家安危,公安繫於一半

公安機關在中國的政治架構裏是一個極為特殊的部分。這從其歷史演變的軌迹中也能有所觀察。

中國公安可以追溯到中共在20世紀上半葉革命與戰爭年代裏國民黨「清黨反共」背景下誕生的「中共中央特別行動科」,簡稱「中央特科」。這是一個情報與政治保衛機關,職責包括蒐集情報、保護中共高層人物、懲處對中共造成嚴重危害的叛黨成員等。

此後,中共又成立「國家政治保衛局」、「社會部」,以及陝甘寧轄區和敵後抗日根據地人民警察等。這些設置也大都同時具備維持社會與保衛政權的功能。

1949年中共執政後,中國各地政權紛紛建立。當時縣級政權中有3個人最重要,一個是縣委書記,一個是縣長,還有一個就是縣公安局長。這些公安局長一般都是由身經百戰的軍官轉任,是準軍事化力量的直接掌握者。

當年10月30日周恩來在接見參加第一次「全國公安會議」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時表示,「軍隊與保衛部門是政權的兩個主要支柱。你們是國家安危,繫於一半。國家安危你們擔負了一半的責任,軍隊是備而不用的,你們是天天要用的。」

自此,「國家安危,公安繫於一半」成為中國公安們的座右銘。

在之後70年時間裏,儘管在「文革」期間一度受到衝擊,中國公安機關整體而言在整個國家架構裏定位趨勢仍然是逐漸具體化、專業化、規範化,成為一系列令人眼花繚亂的黨政機構的其中一個。在很多人的觀感裏,公安機關的重要性有所下降,由國家機器變身為服務機構。然而這種觀感更像是一種錯覺。

河南省公安機關集中統一銷毀非法槍爆物品。(視覺中國)

公安的多重角色

中國公安的法定職責有十多個,例如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國籍、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工作等。

僅從上述4項來看,就能發現中國公安在整個治理體系裏的多重角色

公安是所有中國人、社會組織基本信息的蒐集者與掌握者,有權對這些信息進行整理,對各種行為現象合法與否進行實時監督與最初判斷,有所選擇地向上或其他單位進行傳達,最後又是決策政策的最基本的執行者。

就黑社會來說,公安機關最容易發覺其存在,有權對其危害程度進行評估,對其行為進行監控,決定是否向上級匯報,採取怎樣的措施進行管理或打擊。可見,如果一個地區黑惡勢力猖獗,多半與當地公安機關有所關聯。

公安機關是訊息或者說是情報的集散地,是權力的交匯點,甚至可以理解為中國政權的一個基石。再小的地方政權,都離不開以派出所為表現形式的公安機構。一旦這一環節出現差池,將會對整個治理體系的運行產生全局性影響。

另一方面,公安的動向也往往因應於中國時局的變遷。例如在中共十八大之前,中國國內矛盾風險急劇凸顯,社會群體性事件此起彼伏,中國公安系統權重明顯增加,其負責人在黨政系統中地位提升,例如2007年周永康由公安部部長升任中央政法委書記的同時,成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直至2012年中共十八大,中國官民矛盾、警民矛盾仍未平息下去。

警力的超強配置提高了應對突發問題的能力,但是並未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可能進一步激化矛盾。而且這些矛盾不斷髮酵的結果是中共作為執政黨漸失民心,基層政權動搖,掉進「塔西佗陷阱」(Tacitus Trap)。

如今中國全面深化改革已經進行多年,國家機構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逐漸完成,公安機關自身改革與「掃黑除惡」齊頭並進,成為中共當下推行新政的「先鋒隊」。就如在往常,公安機關一直都衝鋒在各種急難險重問題事件的第一線。其重要性其實從未真正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