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損毀國旗事件頻發 天津男子遭批捕

撰文:蘇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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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內地國旗遭到損毀事件接連發生。天津市河西區檢察院10月9日發佈消息稱,犯罪嫌疑人於某在公共場合侮辱國旗,其行為構成侮辱國旗罪,符合逮捕條件。2019年9月30日,河西檢察院依法做出批准逮捕決定。

另外,河西法院審理的天津市首例侮辱國旗案近日入選天津法院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案例。

2017年10月3日至10月6日,被告人吳某某為發泄對社會的不滿,攜帶剪刀至河西區兩小區內,剪破、損毀懸掛於各樓棟門前的中國國旗,並將部分損毀的國旗、旗杆丟棄在小區道路及垃圾桶等處。後經統計,被損毀的國旗共計66面,吳某某犯侮辱國旗罪,獲刑二年。

近期,內地官方對中國國歌和國旗的保護及重視程度明顯加強。

中國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公安分局10月4日發佈消息稱:10月3日凌晨,蘭州市城關區新港城外一步行街發生一起毀損國旗案件。

經調查後,警方於10月4日凌晨將違法人員辛某某抓獲。通報稱,根據《中國國旗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城關警方決定對違法人員辛某某處以10日行政拘留。

10月3日,內地網上傳播一段有人在祿豐縣侏羅紀大街航潤酒店路段侮辱國旗的視頻。經核實:10月3日凌晨,10名青年從滿天星KTV唱歌出來,其中兩名女性青年將KTV旁航潤酒店外牆上插着的國旗拔下來,並將國旗帶至附近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上打鬧,期間兩名女青年將國旗扔到地上、拖行、踩踏。目前,兩名涉案女青年因涉嫌侮辱國旗接受調查。

10月1日,湖南張家界軍地坪派出所接警稱,一店鋪外慶祝國慶節的國旗被人扯掉丟棄。經調查,嫌疑人陳某勇對9月30日23時35分故意扯掉國旗丟在地上的侮辱國旗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武陵源公安分局已給予陳某勇12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刑法》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