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永居條例.觀察】網絡抗議 民粹浪潮下的不滿

撰文: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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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新冠肺炎疫情稍有緩解之時,2月末一則「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成為中國輿論場的焦點話題。在新浪微博,知乎等社交媒體上,民意巨大的不滿聲浪讓中國制定政策者始料未及。
這個條例究竟是什麼?中國民眾為什麼會不滿?他們不滿的地方是什麼?這代表中國民眾的真實民意嗎?

中國官方發布《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後,中國民眾集體抗議受矚。(微博@海外投資移民規劃師_Chris)

條例的「不新」與「很嚴」

首先,這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究竟是什麼?其中哪些內容讓中國人感到不滿?

2月27日,中國司法部開始就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條例明確了外國人可以申請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情形,比如在經濟、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領域取得國際公認傑出成就的外國人,可以直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

刊登在司法部網站的條例徵求意見稿還稱,永久居留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境內實際居留時間不得少於三個月。永久居留外國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中國境內購買自用、自住商品住房,可以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規定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內地有不少外國人居留。(中新社)

條例指出,因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引進的外國人,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

--國家重點發展的行業、區域引進並經主管部門推薦的急需緊缺人才。

--國家重點建設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引進並推薦的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員以上職稱的學術科研人員,以及其他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引進並推薦的教授、研究員。

--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以及國內知名企業引進並推薦的高級經營管理人員、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另外,外國人為中國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作出突出貢獻,在中國境內從事公益活動,為中國公益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為推進中外友好交流合作、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等,可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市政府推薦,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

2018年5月2日,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伯納德·L·費林加獲頒永久居留證件。(中新社)

徵求意見稿規定,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資格,應當向居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如實填報申請信息,提交本人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符合規定的照片和申請材料,按規定接受面談,並留存指紋等人體識別信息。

事實上,中國早在2004年開始已有《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出台。這次提出新條例,據司法部通知指出,是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保障取得永久居留資格外國人的合法權益。

總結來說,這個條例第一「不新」,第二「很嚴」。「不新」是因為該條例仍然是曾經的「管理辦法」的補充;「很嚴」是指《條例》中規定,一個外國人要想在中國申請永久居留,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中的一個,包括超高的學歷(博士研究生以上且在中國工作滿3年),掌握中國需要的核心技術(在國家重點發展的行業、領域工作滿3年),遠超普通中國人的收入(工作滿4年,工資性年收入不低於上一年度所在地區城鎮在崗職工平均收入六倍),比如上海2019年的平均工資是7,100元(人民幣,下同),那在上海工作的外國人,至少月薪22,000以上才能申請永久居留。如果工作年限不夠4年,那至少得月薪44,000以上。無論是移民國家的代表美國,還是類似非移民國家的德國、日本,相比之下中國的永久居留權仍然是最嚴格的。

總體來說,「條例」的方向仍然是希望吸納國際性人才,而非大門敞口「誰都可以來」。

網民反感的不是「外國人」,而是外國人的「特權」和「超國民待遇」。(中新社)

中國人的擔憂——特權與超國民待遇

既然中國政府的目的是希望更多的高學歷、高收入的國際性人才來到中國,那為什麼中國人會不滿?這也體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在條例本身,中國網民普遍認為對外國人的永久居住條件過於寬鬆,多項要求缺少詳盡的解釋,大有漏洞可鑽。其中爭議最大的是第十九條,「外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需要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的,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什麼是「正當理由」,條例中沒有給出更明確的範疇。

第二,網民反感的不是「外國人」,而是外國人的「特權」和「超國民待遇」。

在中國網絡上,有這樣一句話,「一等洋人二等官,三等少民四等漢」。從歷史來說,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國政府為吸引外資來華投資,對外商投資企業、外資企業和外籍人士,在税收、土地使用、行政審批等各方面,提供便利和優惠。這種讓利行為在上世紀90年代達到高峰。雖然自1994年起,中國政府逐步在税收領域統一外資、內資待遇。但部分人仍然認為中國政府在司法、政治、經濟等方面對外籍人員的讓利、照顧並未停止。

中國司法體制在處理涉外案件,依據中國外交原則——「外事無小事」,涉外案件無小案。因此日常生活中,外籍人士獲得警方優待的新聞屢見不鮮。同時,司法機關對涉外案件包括外籍人士犯罪案件時,亦有「不會管、不願意管、不敢管」——三不管的處理狀態。有認為「外事無小事」的原則在此被錯誤的使用。

具體案件中,法院不敢處理外籍人士,直接損害本國公民的合法權益。例如近年來中國頻繁出現類似福州市的非洲留學生騎電動車載客被交警攔下,在推搡交警之後被福州交警從輕處分;南京地鐵執法人員「選擇性執法」,只罰中國人不罰外國人;北京大學醫學部錄取漢語水平不達標的菲律賓留學生,獎學金高達40萬元等案例。

因此不少人更擔憂新的條例給予外國人較大權利,而不要求其履行與中國公民相同的義務。

這是真實的民意嗎?

互聯網時代的來臨,給了傳播學更多可以探討的空間。在中國社交網站新浪微博上,「條例」有數十億的閲讀量。這是否意味着,對於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權的不滿,是全體中國人的共識?

並不一定,在現代傳播中,互聯網的工具作用被前所未有的重視,因為互聯網將民眾發表態度的門檻降低,並可以輕鬆地讓「志同道合者」聚集。鑑於中國近十億的網民數量,即使只是千分之一,也是百萬人的量級。所以有些感情或情緒存在於互聯網中,再正常不過又表達了一定民意。

回到中國網絡本身,極度排外的民族主義情緒是中國網絡的主流。近年來,以種族主義、排外主義為特徵的極右思潮在普通民眾特別是年輕人中得到越來越多的贊同與呼應。這種思潮以維護民族、國家利益為幌子,打着「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旗號,具有巨大的鼓惑性和欺騙性,極容易得到社會大眾的普遍認同,反對者往往顧忌被扣上賣國的帽子而不得不保持沉默;政府在管控民粹主義者非理性行為時也更加謹慎,不敢作為。網絡的開放性為其傳播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這不是中國的個例,而是全世界的普遍「主流」。當然,極端崇美的自由主義也在網絡上有較大的聲量,但是相較十年前已然在收縮。

因此,網絡上極端「排外」的輿論,有其原因,比如中國政府過度縱容外國人,經常給予「超國民待遇」讓人難以信任。

同時也有民族主義乃至民粹主義天然的盲目性、排他性原因,這是今天整個世界年輕世代的「通病」,美國、歐洲也是如此。所以,「不滿條例」的呼聲只代表網絡主流民意,沒有足夠的數據支撐這代表整個中國的民意。這也是今天很多中國網絡輿情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