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對方方的網絡暴力,誰應該負責?

撰文:蘇天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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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作家方方因為其記錄疫情的「方方日記」,近來一直是輿論關注的焦點之一。支持者稱她是「社會良心」,反對者批她給「國家抹黑」。對於一個人、一件事有不同的聲音、不同的看法很正常,因為社會原本就是多元的、複雜的,人性原本就是多面的、感性的,不同經歷的人看問題的角度原本不同。

唯一不能忍受的是,網絡暴力霸凌方方,對其發起惡毒攻擊。這種虛擬世界裏的「惡行」,人們不能輕忽,相關機構不能無所作為,應該依法給予相應懲處。

方方日記英文版已經開始預售。有網民因此指責方方抹黑中國抗疫工作。(網絡圖片)

因為不堪網絡霸凌,至少是重要因素之一,少數心理脆弱的人選擇了自殺,這樣的案例各國都有。網絡霸凌只存在於虛擬空間,似乎威脅不大,但實際情況因人而異,有的人鬱悶幾天,一笑置之;有的人卻很可能被網絡暴力擊潰心理防線,個人生活遭受嚴重打擊。網絡人身攻擊其實與現實霸凌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它們都會對受害者帶來一定或嚴重的心理傷害,都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惡行,並且網絡暴力更容易無法無天,引人向惡,因此更應該被公權力和法律嚴格規範。

近日方方接受學人公眾號採訪,在被問到「針對您日記的批評,常常越界到人身攻擊、個人信息泄露。這是否已經對您的生活造成了實際的困擾,您打算如何應對」時,方方表示:「網管們放縱這些網絡暴力,是他們不作為。那些攻擊我的人,暴露我家住址,對我造謠誣陷,扒了我家幾代人,這些為什麼沒有人管?我們的技術發達到可以精準屏蔽的地步,但對這樣大規模長時間的網絡暴力,幾乎長達兩個月的辱罵造謠,為什麼無人管?僅僅說不作為恐怕太輕了吧?今天還看到有人要組隊來武漢殺我的信息。」

方方日記的德文版。(網絡圖片)

確實,如中國媒體所常說,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近些年,中國加強了對互聯網的監管,《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在2017年6月就已施行。4月8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以「嚴厲打擊網絡犯罪,共同防控網絡風險」為主題的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中國檢察機關打擊網絡犯罪工作的情況。

什麼是網絡犯罪?中國最高檢新聞發言人王松苗表示,網絡犯罪主要是利用網絡、針對網絡和在網絡空間進行的各種犯罪,包括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犯罪、電信網絡詐騙、網絡盜竊、網絡賭博、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據統計,近年檢察機關辦理的網絡犯罪年均增幅達34%以上,可見網絡犯罪活動十分活躍。

現在中國的網絡犯罪以詐騙為主,但如對方方的網絡攻擊所展現,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情況同樣廣泛存在,所有的網絡霸凌事件一般都會涉及這方面的情況,值得中國網絡管理機構嚴肅對待。在近一兩個月對方方的網絡圍攻中,她的家庭地址,幾代家族情況都被網友曝光,顯然這是對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但可惜相關的機構和個人都沒有采取相應的法律行動。

方方此前表示,「網管們」放縱這些網絡暴力。(網絡圖片)

湖北公安機關對李文亮醫生網上「傳謠言」的訓誡行動很快,一些網上批評言論被刪除的行動也很快,但對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情況行動很慢,對網絡霸凌無所作為,這說明中國的網管機構還沒有對網絡暴力採取足夠重視的態度。這種情況應該改變了,什麼是真正維護人民的權益,怎樣才能遏制網絡霸凌和犯罪?中國公權力機關和個人都不應該只停留在言語階段,而必須採取行動,將網絡違法者繩之以法。

當然,像現實世界的霸凌很難處理一樣,網絡世界的霸凌更難應對。什麼樣的網絡攻擊是犯罪,什麼樣的言語是霸凌?謾罵圍攻言辭該如何被屏蔽?批判與言論自由的邊界在哪裏等?很多問題都不是如想象的那樣容易界定、規範,與網絡暴力對抗,以後的路還很長。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那就是在網上惡意公布公民個人信息就是犯罪,方方和相關機構應該採取法律行動,讓違法者受到公正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