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武漢學者:疫情呈現「集中統一領導」利與弊

撰文: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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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0年爆發的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對人類社會造成極大的衝擊,也對人們關於國家、政府、權力、公共生活、國家治理、全球治理等一系列政治學問題的既有認識造成挑戰。

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儲建國4月28日刊文《疫後改革的關鍵點:如何發揮兩個積極性》,提出在抗疫鬥爭中發揮優勢的「集中統一領導」不能簡單搬用到疫後的治理當中,否則會抑制地方的工作積極性,因此需要擴大地方自主權。

2月22日,武漢街頭,志願者在搬運物資。(中新社)

《疫後改革的關鍵點:如何發揮兩個積極性》原文:

在這次抗疫鬥爭中,我們看到了集中統一領導的優勢,沒有這種優勢,就沒有全國一盤棋的動員和組織,就無法贏得武漢、湖北的關鍵之戰,就無法保證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統籌兼顧。但是任何一種事情都具有兩面性,優勢本身也包含着劣勢,而且不同情況下的優劣勢表現也是不一樣的。集中統一領導可以快速、高效地完成某一件急迫的事,但對於千頭萬緒的事,片面強調集中統一,解決起來反而既不快速,也不高效。更進一步說,如果平常過分強調集中統一,就會導致地方事事唯上,不敢擔當,失去主動性和創造性,不能自主地把很多事情處理好。為了處理這些沒處理好的事情,又更加依賴上面的集中統一,於是,上面不停地發指示、下面不停地忙落實,而且下面要讓上面知道自己在忙。結果呢?上面下面都很累,但事情依然沒有處理好。

因此,抗疫中的集中統一經驗不能簡單搬用到疫後的治理當中。現在官場上似乎形成了一種令人憂慮的輿論氛圍,那就是各級官員不管能不能解決問題,強調集中統一總是正確的,即使知道一些弊病,也不願意冒政治不正確的風險說出來。

回過頭來檢討一下武漢、湖北疫情早期防控不力問題。地方領導有沒有問題?當然有問題,中央換將也非常及時。然而,地方領導素質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就是地方領導在面對地方重大問題時為什麼失去了自主判斷、自主決策的能力?答案就是害怕,害怕弄錯了上面追責,因此,總是消極地等待中央的指示。中央的指示不明確時,就不敢貿然地做決斷。然而,中央也不是神仙,要做出正確的決策也要依賴於地方的訊息,而地方則揣摩上面的意思而提供訊息。這就是過分強調集中統一而產生的決策鏈條上的弊病。

再往前回顧,這些年來,中央敢於擔當,也非常努力,做了很多以前想做但做不了的大事、難事,贏得了人民群眾的廣泛支持。所以,中央的威望是很高的,政治基礎是雄厚的。中央的威望越高、越自信,我們就越要思考地方的底氣不足、信心不夠的問題。中央一直強調地方領導幹部能擔當、敢創新。很多幹部並不是不想這麼做,而是能不能這麼做,這麼做了會有什麼不好的後果。於是,一些改革創新的想法和措施儘量向上匯報,希望得到中央的批准,尤其是中央深改委的批准。這就存在兩個問題:一是中央深改委的精力也是有限的,究竟要討論、審查地方上的哪些改革方案,不好劃個界線,而界線越模糊,地方越不敢自主地改革;二是就同一類事情來說,存在不同的改革辦法,如果中央深改組肯定了某一種辦法,就會抑制地方探索其他方法的積極性。所以,在中央以非凡的勇氣往前探索時,地方的勇氣反而起不來,探索的步伐有點跟不上。這與中央期望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地方萬馬奔騰的局面相距甚遠。

抗疫結束,給我們反思這個問題提供了一個機會。疫情對經濟發展帶來很大的影響,要支持地方發展,中央財力有限,給不了那麼多錢的情況下,就得給政策,給權力。十九大報告提出的擴大省及以下地方政府的自主權要加緊加快地落實。現在令人擔憂的是,即使地方自主權擴大了,能不能帶來預期的改革創新積極性也是個未知數。因此,在擴大地方自主權的同時,一些配套的措施要跟上。

首先是中央能否大膽地放手一些事情,很多事情放下去的確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收上來自己做也存在很大的問題,這就需要研究和權衡,但在疫後還是遵循能放盡放的原則。

其次是建立「匯報清單"制度,將必須匯報的事情列清楚,如果不匯報就要追責,清單外的是否匯報,由地方決定,但對不匯報的事情要自己負起責任。

第三是真正建立起讓地方幹部放心改革創新的容錯機制,儘管這些年不停講這種機制,但地方幹部還是不放心,還是怕出錯。

武漢疫情爆發,湖北原省委書記蔣超良(中)被指抗疫不力而被臨陣換將。(新華社)

第四是紀檢監察工作要突出重點,長效考慮,不宜眉毛鬍子一把抓,也抓不了。通過對巡視工作的了解和研究,一方面發現所巡視地方的很多嚴重問題其實發現不了,因為只要沒人實名地有根據地舉報,巡視組也沒有精力去主動尋找、發現問題,另一方面發現要立案處理某一個人時,很多不那麼嚴重的問題都拎了出來,譬如說錯了一兩句話,在某些工作方面不積極,工作方式比較粗糙等等。這些是不是問題,當然是問題,如果問題屬實,紀委監察系統處理起來別人也不好說什麼。但一些大問題發現不了,一些小問題又嚴肅處理,這不能不說會影響幹部們的積極性。紀委監察系統要總結經驗,要多從實際效果和長效機制上考慮問題。

第五,下放給地方的權力要運用地方的力量給監督起來。自上而下的監督有了成效,自下而上的監督還是苦於找不到突破口。所謂群眾監督比較有效的就是群眾舉報。然而這種舉報的效果也是有疑問的,因為一般群眾不瞭解情況,也提供不了可靠的線素,有效的舉報常常來自身邊,幹部舉報幹部,群眾舉報群眾。舉報行為的普遍化又常常伴隨着道德之網的瓦解和政治生態的惡化。如果有比較健全的自下而上的監督機制,群眾可以光明正大而非偷偷摸摸地去監督。道德之網和政治生態就有可能重新形成。既然監察部門從屬於人大系統,而人大系統又代表一種自下而上的力量,為什麼不可以在這方面用心地想想辦法呢?既能夠鼓勵地方領導大膽地做事情,又能夠妨止他們亂做事情,只是靠自上而下的機制是不行的。上面人少,下面人多,上面人再聰明,下面也能「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如果自下而上的力量能夠有序有效地進入地方監督機制,其效果會很不一樣。

疫情結束,留下了一個化危為機的窗口期,如果能夠反思到位,方向準確,把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都調動起來,那就能為從小康社會步入社會主義發達社會奠定一個良好的治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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