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中國學者:疫情暴露國家治理三大問題

撰文:褚文
出版:更新:

2019年至2020年爆發的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對人類社會造成極大的衝擊,也對人們關於國家、政府、權力、公共生活、國家治理、全球治理等一系列政治學問題的既有認識造成挑戰。

中國南開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吳曉林4月28日刊文《新冠肺炎危機與國家治理的深層次問題》,指出疫情的傳播和控制,不僅對中國公共衛生體制、應急管理體制提出挑戰,而且暴露出國家治理的一些問題,包括國家治理的人性問題、央地關係的問題、國家與社會關係的問題。

除問責外,吳曉林還探究疫情給中國社會帶來的更深層次的問題。(蘭州大學官網)

《新冠肺炎危機與國家治理的深層次問題》原文:

新冠疫情既是一場全國性災難,也是一場世界性災難。全國、全世界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習近平總書記在深改委會議的講話中指出,這次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

新冠疫情引發了一系列連鎖反應,也引發了人們對一系列問題的思考,人們能否以此次疫情為契機,深入反思一些關鍵問題,做出一系列深層次改革,是推動「一次性危機治理」向「可持續治理」轉化的基礎環節。疫情防控所賦予人們的機會不該止於問責或者補救,更應該推動實質性進步。推進實質性進步就需要思考一些深層問題。

3月26日,成都海關工作人員在成都雙流國際機場國際抵達處對入境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中新社)

國家治理的人性問題

第一是「國家治理的人性問題」。對人性的思考是國家治理的一個很基礎的要素。多年來,我們的國家治理似乎對這個問題視而不見、不願多談。其實,不管是治理主體還是普通公民,人性並非是單一的。特別是在政治生活領域,人性更加是多面的,甚至是異於日常狀態的。例如,人們可以批評某些國家無視生命安全的防控政策,而對留學生回國報以指責;一些官員平常拉高了調門、鉚足了勁的創造治理模式,危機來臨後則想辦法甩鍋、迴避責任;一些人批評別人「帶病亂串」,對自身卻不加約束,自己在罵的往往是將來在別的或相同事務上要做的;一些人批評別的國家疫情防控期間種族歧視,輪到自身同樣帶着有色眼鏡看別人;有人一邊喊着「武漢加油」,一邊不讓湖北人員、車輛通行;等等。凡此種種,都是人性的複雜反映。只認準人性的一面,國家治理政策就很容易失準。

人性與國家治理之間存在極大的張力,我們必須思考,在政治社會化的過程中,人性的起點是什麼,在哪些方面有一些基本一致的價值判斷?是否經歷了現代化啟蒙,還是固留了一些負面的因素?是否設置了人性的目標預期,是否有意無意的實施「劇場化」規訓?制定和執行政策的人是否服務於人性,緊急時刻的「拖、等、靠」等等是否存在與人性相違的地方?因此,較為根本的任務是,將國家治理置於人性的尺度,將人性的因素納入國家治理政策體系,還原人性、匹配人性、引導人性、制約人性,使國家治理體系更具針對性、精準性,而非同質化、理想化。

央地關係的問題

第二是「央地關係的問題」。我們傳統的提法是「央地關係」,實際上,在五級行政體系成型之後,不單單隻有「央地關係」(當然「央地關係」還是最重要的內容),還有嵌套於其中的各類上下級關係,正確的說法應該是「縱向府際關係」。新冠疫情發生後,有的地方在應急管理過程中畏手畏腳、不能迅速打開局面,不想也不敢擔責,處處等待上級指示,有的則上手很快、主動擔當,有先招、有預案、有自選動作。比如廣東、浙江、湖南、天津等省市率先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天津市最早提出以「戰時狀態」打贏防控仗;銀川、太原、貴陽、哈爾濱、杭州、南京、鄭州等地較早地開展「社區封閉管理」;再如,在各地觀望等待之時,浙江、廣東率先而動復工復產,甚至政府包車、補貼用工單位接回員工。為什麼同樣是在中央領導下,有的地方的積極性要高一些?有的則處處被動等待?

湖北省中醫院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復門診。該院接收新冠肺炎出院患者。(中新社)

有人用「委託-代理」來形容「縱向府際關係」,上級是委託方、下級是代理方,按照這個邏輯,下級處處受制於上級、上級對下級問責。如此,下級一定會選擇對自身最有利的行為,以規避上級問責。實際情況是,在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權力「向上收得很緊、向下放的有限」,疫情信息發佈權、重大傳染病預防控制對策的提議權、應急指揮權基本上被收至省級以及國務院層面,換言之,沒有更高層級的統一指揮、授權,下級的信息發佈、決策就算違法。這種上下級的責任劃分,帶有「層級越高權威越高」的想象。問題是,這麼長的信息反應鏈條,如何能保證「信息反映要真、要快,決策回應要快、要準」?出了問題,到底要打誰的板子,打板子的依據何在?打了板子後,央地權威如何消長?

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間,人們最為關心的是:第一,信息上報與發佈過程,包括零號病人是誰,發現人傳人的時間,以及疫情信息上報時間、上報的內容,信息發佈的時間為何?第二,疫情發生後地方主官的行為。很明顯,社會和輿論的焦點集中在了地方,也關聯着中央如何問責。事實是,中央在事發一定時間內,撤換了地方主官。但是,問題究竟出在哪兒?問責地方以後,地方權威受損,在疫情防控和以後的治理過程中如何繼續擔責?按照「委託-代理」邏輯,地方也是整體的一部分,地方權威受損,中央權威就會得到加強還是削弱了?繼而,可以繼續追問「央地信任的差序格局」是否有利於地方執行中央決策?這可能要接受時間和實踐的檢驗。

中央指導組進駐武漢的負責指導湖北防疫抗疫工作。(新華社)

千百年來,中國始終在處理「央地關係」這個關鍵問題。現代化進程中更是要直面「一放就亂、一收就死」這個命題。集中力量辦大事、地方服從中央、全國一盤棋都沒有錯,核心的關節仍然在於,要明確「各級各層」到底在哪些問題、哪些程序中負什麼責任?非常態治理如此、常態治理也如此。搞不清這個問題,特殊時期就會打亂仗、地方就會無所適從、壓力就導向中央;一般時期就會什麼責任都向下轉移,壓力導向地方與基層,基層形式主義的問題得不到根本性解決,其關鍵原因在此。

疫情給我們的警示是,一定要按照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精神,科學設置中央和地方事權、理順央地職責關係、合理設置和配置各層級機構及其職能,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如果能解決這個問題,則是國家治理現代化和中華民族進步的一件大功。

國家與社會關係的問題

第三是「國家與社會關係的問題」。用國家和社會關係的角度來分析國家治理,往往會得出一種答案:中國的社會太弱、國家太強。有一定道理,但也不完全對。首先,任何一種轉型都需要過程,不能一步到位,條件還沒達到的情況下,就是一種揠苗助長。其次,在危機管理時期,國家強有國家強的優勢。例如,本次疫情防控過程中,很少有國家可以做到中國這樣嚴格有力,甚至不惜以經濟停擺、封閉城市的方式來阻斷疫情。以至於不少國人以「抄作業」是否合格來衡量他國的疫情防控。

實際上,大可不必。各國有各國的實情和傳統,國家和社會關係的基礎不一樣。我們的居民能夠接受國家提出的隔離要求,一些西方人連政府發出的「戴口罩」倡議都要反對,認為侵犯了他們自由的權利。更何況是要隔離,隔離等於要了他們的命,他們寧肯不要命,也要自由,因為他們背後站着的是根深蒂固的自由主義傳統。他們對國家的干涉十分警惕,在危機時刻也幾乎如此。舉一個例子,發達國家特別是美國在兩次世界大戰和經濟蕭條期間,服務於特殊時期發起了幾次社區社會組織運動,戰爭一結束,人們思考的是「如何將愛國精神轉化為社區自助意識」,大家可以設想一下,如果是我們,可能更多想象的是如何謳歌偉大時代、如何保持愛國主義,他們不是,他們甚至把國家對社區的幫助稱為「殖民主義」。反觀我們,在先秦時期就確立了「井鄰制度」、「什伍編組」,時至今日,這套「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編組體制,已經滲透到人們的生活場域,在危急時刻還發揮了獨特的優勢。這一點,西方國家說什麼也很難做到。

當然,我們也有我們的問題。例如,我們往往是以下戰時命令的方式要求基層成為戰鬥堡壘,這是一個上級指揮下級、上級要求下級的過程。命令、任務一股腦傳輸下來,基層的幹部有時「跑斷了腿、累折了腰也做不到」。舉個例子,社區防控被納入「屬地責任」範疇,本身是將社區當成了下級,社區幹部在防控中除了量體温、排查、消毒、出入管理以外,還要提供生活服務,甚至還要聯繫醫院收治,做一些力所不逮的工作。而且,在大多居民看來,這是社區該乾的、政府該乾的。實際上,現有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都是既有治理結構的缺陷,而非新生的。

武漢社區人員向居家隔離的民眾送生活物資,其中也暴露出不少問題。(新華社)

我們在處理國家與社會關係時,確實存在政府攬責、包辦的情況,這與政府強烈的服務意識十分有關,也與服務手段、社會手段不足有關。時間一長,就會生成一個被動等待、大事小情找政府(在老百姓眼裏,社區也是政府的一部分)的「巨嬰社會」,政府就形成了「全責政府」,受苦受累的幹部就成了「把所有責任都自己扛」的「服務員」,有的地方甚至提出了「駱駝式、保姆式幹部」的口號,着實讓人擔憂。既然如此,居民的個體責任邊界就會模糊,自主、自治的意識就會缺乏,以至於稍有不滿,就會向政府抱怨。實際上,很多事情,並非政府能夠解決的、也並非政府需要解決的。這一點,必須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南開大學中國政府與政策聯合研究中心團隊在全國開展的一份7300多份的問卷調查表明,疫情防控期間,居民的志願參與率僅僅為2.42%。防控責任一股腦地交給社區、幹部和物業了,他們做不好、做不到位的就要受到批評,打屁股的多、擦屁股的少,「幹部看、群眾看」的現象突出。

不管如何,我們該靜下心來好好思考,理想狀態的國家社會關係應該為何?如何才能達到理想狀態?達到理想狀態的「轉化機制」為何?馬克思所預示的「自由人的聯合體」、恩格斯關於「國家迴歸社會」的論斷還缺乏什麼條件?實事求是地說,我們應該充分重視社會組織的發育,充分重視居民個體責任、政府責任、市場責任與社會責任邊界的釐定,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才能達成共建共治共享。

總之,新冠疫情的傳播和防控,不僅對我國公共衛生體制、應急管理體制提出了挑戰,而且暴露出國家治理的一些問題。有問題不可怕,關鍵的是我們能夠從危機中學會什麼、改進什麼?我們從危機中所得的種種體悟,會給國家治理現代化創造什麼量級、什麼能級的促動?我們會不會增強馬克思所講的「改造世界的能力」?這一切取決於我們的行動。時間會告訴我們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