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教化妝、尿片未脫就下廚 家長「曬娃」可月入15萬官方出手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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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部分短片、直播平台出現愈來愈多以「曬娃」為主要內容的賬號,不少家長會把孩子打造成「網紅」,並通過商務合作來變現獲利,有家長更表示能靠此月入15萬元人民幣。不過,這種現象備受詬病,甚至出現讓還在穿尿片的孩子下廚的情況,引來官方注意。近日,文旅部印發相關意見,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官媒評論亦指出,千萬別讓「曬娃」透支了孩子的童年。

據央視報道,內地短片、直播平台的「網紅兒童」賬號,粉絲從幾萬到上千萬不等。為改變同質內容增多的局面,部分賬號甚至「另闢蹊徑」,令怪現象愈演愈烈。例如,網上會出現女孩剛過完5歲生日,就熟練地拿起眼影和粉底向觀眾講述化妝議題;3歲孩子作「吃播」漲到35公斤,還被故意安排吃刺激性食物,只為能攝取到位的表情等,甚至出現孩子尿片還沒脫掉就拿起廚具做菜的情況。

有市場下,經營這些相當有「錢途」,大量廣告隨之而來,一些父母遂將此當成生意來經營。如一名運營兒童短片賬號的家長就表示,其以此能月入15萬元,也意味着孩子年紀輕輕就要背上「養家糊口」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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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些內容,有市民認為,一些家長的「曬娃」模式已逐漸畸形化,如廣西南寧的鄒女士認為,過多消費小孩會洩露孩子的隱私;吳先生亦指,他覺得小孩子對家長來說,可能就是一個賺錢的工具。廣西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姚華則認為,曬娃現象蔓延開來後形成產業鏈,如果都這樣去消費孩子,會對社會風氣產生一定不良影響。

央視評論則指,讓孩子照劇本做出與年齡不符的動作,承受不該有的刺激是畸形「曬娃」方式,很可能對孩子的成長形成誤導,或造成身心傷害,而作為傳播平台,更應該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千萬別讓『曬娃』透支了孩子的童年」。

事實上,官方不是沒有針對上述行動的舉措。今年6月1日起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已明確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註冊服務。

11月29日,文旅部辦公廳發布《關於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指要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對出現未成年人單獨出鏡或者由成年人攜帶出鏡超過一定時長且經核定為藉助未成年人積累人氣、謀取利益的直播間或者短視頻賬號,或者利用兒童模特擺出不雅姿勢、做性暗示動作等吸引流量、帶貨牟利的賬號依法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