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涉讓閨密干政與收賄等判囚20年 或在牢中過餘生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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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爾高等法院7月10日下午2時40分(香港時間下午1時40分)就該國前總統朴槿惠的「閨密干政案」以及「國情院收賄案」召開更審宣判,判處她20年有期徒刑。

朴槿惠不滿二審判決結果繼而上訴,韓國最高法院2019年8月29日推翻她「閨密干政案」二審判決,當時外界已在猜測,她或面臨更重刑罰。

韓國最高法院2018年8月二審判決朴槿惠有期徒刑25年、罰金200億韓圜;收賄案二審則判5年有期徒刑,向她追繳27億韓圜。

首爾高等法院2020年5月對干政收賄案進行終審更審時,檢方曾向法院要求判處她35年有期徒刑,其中包括收賄部分的25年有期徒刑、罰款300億韓圜、向她追繳贓款2億韓圜,以及濫用職權以及其他罪行10年有期徒刑、追繳贓款33億韓圜。

韓國News1報道,若她之後不再向大法院提出上訴,刑期將確定為20年。另外再加上之前介入新世界黨干涉選舉案所被判處的2年徒刑,將合併為22年徒刑。「新世界黨」前身為「自由韓國黨」,2020年2月與「新保守黨」和「向未來前進4.0」組成「未來統合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