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海牙(Hague)一個區域法院2月16日以欠缺法律依據為由,下令政府取消因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而實施的夜間宵禁。政府提出上訴,上訴法院同日頒布臨時禁制令,暫時維持夜間宵禁措施。
上訴法院會於19日審理政府的上訴申請,法院同意在上訴結果出爐前,暫緩執行區域法院的裁決。上訴法院指,國家對抗病毒的利益,比反對封鎖措施群體的利益更重要。
首相呂特(Mark Rutte)指:「我想要求國內每個人都遵守宵禁。好消息是,宵禁會維持。它很重要,因為我們正面對英國變種病毒株的個案增加,我們很擔心此事。」
荷蘭在1月23日實施宵禁,是自二戰以來首次推出有關措施,限制民眾在晚上9時至翌日4時半外出。政府在上周宣布延長宵禁令最少至3月3日,惟措施開始以來,曾引起多場反對宵禁的騷亂。